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規章制度;(二)制定建築行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的發展規劃,協助企業籌措發展資金;
(三)協調勞動就業服務企業與各有關方面的關係;
(四)開展技術培訓,為勞動就業服務企業提供諮詢,組織物資生產技術等信息交流;
(五)幫助勞動就業服務企業進行新產品和科研成果鑑定;
(六)指導所屬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的幹部管理和培養工作;
(七)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全局的再就業服務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人員編制8名。 人員編制結構為:管理人員2名,專業技術人員5名,工勤人員1名。 領導職數設:經理1名,副經理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