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文廣局

(二)負責文化體育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影電視和文物行業的管理;協調指導文化體育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影電視和文物等產業發展。 (六)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和依法承擔文化體育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影電視和文物等行政執法工作。 (八)組織開展文化體育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影電視和文物行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文化體育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影電視和文物工作等的法律法規規定規章和政策;擬訂文化體育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影電視和文物等行業的發展規劃、管理辦法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文化體育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影電視和文物行業的管理;協調指導文化體育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影電視和文物等產業發展。
(三)承擔對全市重大文化體育活動以及從事文化體育經營項目和演藝活動機構的監管責任;承擔對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以及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的機構的監管責任;承擔對出版物內容、出版活動和印刷複製市場、發行市場以及從事出版活動的機構的監管責任。
(四)承擔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管理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維護、承傳和利用職責。
(五)負責推進全民健身計畫,組織指導監督體育訓練競賽工作。
(六)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和依法承擔文化體育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影電視和文物等行政執法工作。
(七)貫徹執行黨的文藝路線、方針和政策,指導各協會開展研討活動,充分發揮文聯作為黨和政府聯繫文藝界的橋樑紐帶作用。
(八)組織開展文化體育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影電視和文物行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九)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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