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虹[原湖北省荊州市委副秘書長]

陳虹[原湖北省荊州市委副秘書長]

陳虹,女,原湖北省荊州市委副秘書長,荊州市委、市政府接待辦主任。

2014年4月16日涉嫌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2014年7月9日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15年6月10日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個人履歷

1990年7月參加工作;

199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荊州市荊州區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

2011年9月13日公示擬任荊州市委、市政府接待辦主任;

人物事件

涉嫌違紀

2014年4月17日,據湖北省紀委網站訊息,湖北省荊州市委副秘書長,市委、市政府接待辦主任陳虹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資格終止

2014年6月17日,荊州市人大常委會發布公告稱,荊州市人大代表陳虹涉嫌違紀違法,市人大常委會接受其辭職申請,陳虹的荊州市人大代表資格終止。

移送司法

2014年7月9日,中共荊州市紀委將荊州市委副秘書長,市委、市政府接待辦主任陳虹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審被判

2015年5月,經監利縣人民法院審理,由荊州市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的荊州市委原副秘書長、荊州市委、市政府接待辦原主任陳虹犯受賄罪,一審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沒收財產4萬元。 追繳違法所得376520元上繳國庫,判決現已生效。

2015年6月10日湖北省荊州市監利縣人民法院獲悉,判處陳虹犯受賄罪有期徒刑五年。

雙開

2015-12-25經荊州市委批准,荊州市紀委對荊州市委原副秘書長、市委市政府接待辦原主任陳虹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查,陳虹違反廉潔紀律,接受他人禮金;將應當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安排其他單位支付、報銷;利用職務之便和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其利用職務之便和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已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陳虹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紀違法。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報市委批准,給予陳虹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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