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英仔

英仔青年時期就投身於義務消防事業,民國30年在倉前山泛馮高救火會任臨時警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他更加熱心人民消防工作,1953年,倉山區塔亭路商品檢查處發生火災,他奮勇登上高樓臨近射水,撲滅大火。1963年,台江桶街發生火警,英仔帶病隨車赴火場參加滅火,他眼見大泵浦轉移滑坡將要摔毀,即用盡全身氣力以身體擋住下滑泵浦,使滅火工作順利進行。他平時主動幫助困難戶洗刷煙囪,經常挑沙換水,做到有備無患。1953和1954年他榮獲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1958年被評為倉山區積極分子,多次受到表揚。1965年3月16日,上渡洋洽發生火警,他同公安幹警乘車趕赴現場,途中因車速過猛,發生翻車事故,英仔深受重傷,經多方搶救無效,於3月22日光榮犧牲,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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