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5日,廣西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命陳禮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為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2017年5月25日,陳禮國為廣西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一庭副庭長;免去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