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1907.2.10~),廣東省海豐縣人。童年在海豐及汕頭讀國小,後在廣州培正中學讀書。1923年—1925年,在上海美術專科學校學習美術和音樂。1926—1930年赴歐洲留學,在法國國立音樂院南錫分院學習。
人物生平
1930年回國後,在廣東戲劇研究所內,與馬思聰先生共同創辦了一支單管制的管弦樂隊,同時創辦了一所附設的音樂學校,兼任校長。1932年又與馬思聰先生合作建立了私立廣州音樂院,任副院長,後任代理院長。在此期間,還主編出版了《廣州音樂》10期。廣州音樂院後因無法籌足國民政府教育部所要求的20萬元“基本金”,於1936年秋被迫停辦。
1937年8月,陳洪先生突然接到蕭友梅先生來信,聘請他為上海國立音樂專科學校教授兼教務主任。當時上海正處於“八·一三”事變前夕,戰火迫在眉睫,局勢非常緊張。陳洪先生以事業為重,不顧個人的安危,毅然按期到上海,成為繼黃自先生之後的又一任國立音專教務主任,時年整30歲。就任之時,國立音專處於艱難境地,險惡的形勢迫使該校四次搬家,並曾一度化整為零,分散在三個地點堅持辦學。面對如此嚴峻的局面,陳洪先生不遺餘力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他大力整肅校務,修訂完善教學大綱,組織樂隊,舉行“救濟難童音樂會”,創辦《音樂月刊》與另一不定期刊物《林鐘》。正是由於他對工作高度認真負責的精神與不畏艱難的魄力,深得蕭友梅先生的信任,故而音專的校務悉由陳洪先生辦理。上海淪為“孤島”期間,音專遷至租界,對外改稱“私立上海音樂院”,蕭先生易名蕭思鶴退居幕後,由陳洪先生易名陳白鴻出面負責。1938年黃自先生逝世,陳洪先生除主持校務外,還要接過黃自先生遺下的公共
和聲、音樂史、音樂欣賞等課程,包攬全校音樂共同課的教學,工作之繁忙可以想像。這段時期的國立音專,造就了不少人才。黃貽鈞、錢仁康、陸仲任、鄧爾敬、李德倫、韓中傑、陳傳熙、秦鵬章、吳樂懿、高芝蘭等等,都是他這時期的學生。
1940年蕭友梅病逝,李惟寧代理院長。1941年底太平洋戰爭爆發,汪偽政府接管音專,改名國立音樂學院,李惟寧任院長併兼任教務主任,陳洪先生遂脫身於一切行政職務,專心從事教學。
1946年抗戰勝利後,陳洪先生任南京國立音樂院教授兼管弦系主任。1947年兼任中央大學藝術系教授。1949年解放後任南京大學音樂系教授兼系主任。從1952年起,任南京師範學院(1984年更名為南京師範大學)音樂系主任直至1983年,後任名譽系主任直到2000年。
成就
作為音樂教育家,陳洪先生是二十世紀中國高等音樂教育的開拓者之一。半個多世紀以來,他創建學校、出版刊物、主持校務、教書育人,無論遭遇多少急風暴雨、艱難險阻,都矢志不渝、嘔心瀝血地堅守在音樂教育這片園地上。尤為可貴的是,為了整個國家、民族音樂水平與素質的普遍提高,幾十年來,他甘願默默地把自己全部的心血,傾注於祖國的師範教育事業,培養了數以千計的音樂師資、遍及全國各地,發揮著巨大的作用。他撰寫的《視唱教程》被原高教部確定為全國統一的試用教材。
作為滿懷愛國精神的作曲家,1931年“九·一八”事變之後,陳洪先生創作了《衝鋒號》、《把敵人趕出領土》、《上前線》等充滿激情的抗日救亡歌曲,在民眾中產生了廣泛的影響。當時,他和夫人盧碧倫等也在廣州青年會組織歌詠活動,每周向民眾教歌一次。建國後,他的主要創作有獲獎作品《共青團林之歌》、《教師頌》、《春風桃李》等,以及《三門峽大合唱》。
作為音樂理論家,陳洪先生對中國音樂教育事業的重大貢獻之一,是將法國學到的“固定唱名法”首先引入中國,並大力提倡推廣。在上海國立音專時,就教授此課,現在國內各音樂院校基本樂科課程使用的就是“固定唱名法”。他於30年代,結合教學寫出了《基本樂學》和《曲式與樂曲》;40年代完成了力作《對位化和聲》,對和聲與對位的有機結合進行了獨創而有益的探索。後來又著有《怎樣寫歌曲的鋼琴伴奏》、《小提琴教學》、《視唱教程》等著作,以及《英雄交響曲第一樂章研究》、《瑪勒和他的〈塵世之歌〉》、《憶蕭友梅先生與抗戰初期的上海國立音專》、《憶馬思聰》等許多研究文章。
作為翻譯家,他的譯作有:《貝多芬的九首交響曲》(柏遼茲著)、《論貝多芬交響曲的演出》(魏因迦特納著)、《西貝柳斯》(林波姆著)、《巴托克論文書信選》、《蕭邦對浪漫主義音樂的貢獻》(麗莎著)、《曲式及其演進》(麥克菲遜著)等等。
作為普通教師,值得一提的是,陳洪先生“為師之道在於慈”的教育思想,他熱愛自己的學生,待學生如友人、如子女,不但在課業上認真負責,而且在感情上有深的交往,從30年代上海國立音專時期直到南京師範大學時期都是這樣,深得廣大學生的愛戴。
榮譽
陳洪先生的成就和貢獻,得到國家和人民的高度評價。他曾任中國音樂家協會理事、江蘇省文聯副主席、中國音樂家協會江蘇省分會副主席、《中國大百科全書·音樂卷》編委、中國音樂教育學會顧問、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一屆學科評議組成員、第2—6屆江蘇省人大代表、第1—4屆南京市政協常委等職。為表彰他對中國音樂事業所做出的突出貢獻,2001年5月,他榮獲中國文聯和中國音樂家協會頒發的最高榮譽獎——金鐘獎終身榮譽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