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廣[福建廣播影視集團原總經理]

陳文廣,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 2014年12月24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立案調查。 2015年6月,陳文廣受賄704萬,被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陳文廣,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

人物事件

立案調查

2014年12月24日,據福建省紀委監察廳網站訊息,福建省紀委對省廣播影視集團黨組副書記、總經理陳文廣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陳文廣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品;在下屬單位報銷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與他人通姦。

陳文廣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福建省紀委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陳文廣開除黨籍處分,由福建省監察廳報請福建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提起公訴

2015年6月,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訊息,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原副董事長、總經理陳文廣(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已由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檢察院向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文廣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陳文廣,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漳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9年至2014年,被告人陳文廣在擔任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黨組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人事任用、業務承攬、減輕違規播放廣告處罰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賄賂款物折合人民幣總計704萬餘元,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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