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南方商廈副經理
違紀通報
2013年1月、6月,2014年3月,福州乾鮮果總公司總經理黃定強與時任該公司副總經理徐春霖、辦公室主任陳敏強、財務科科長林雪玲、保衛科科長鄒忠武和南方商廈副經理陳建超等人分別參與公款吃喝,並以“業務接待費”名目在公司財務賬上報銷。市紀委給予黃定強和徐春霖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陳敏強和林雪玲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鄒忠武和陳建超批評教育,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
陳建超,男,南方商廈副經理。
南方商廈副經理
2013年1月、6月,2014年3月,福州乾鮮果總公司總經理黃定強與時任該公司副總經理徐春霖、辦公室主任陳敏強、財務科科長林雪玲、保衛科科長鄒忠武和南方商廈副經理陳建超等人分別參與公款吃喝,並以“業務接待費”名目在公司財務賬上報銷。市紀委給予黃定強和徐春霖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陳敏強和林雪玲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鄒忠武和陳建超批評教育,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