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任務
1、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實施城市規劃方面的監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及有關法規、規章,對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用地和建設行為進行監察;
2、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實施城市市政工程設施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損壞城市道路、橋涵、排水設施、防洪堤壩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3、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實施城市公用事業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供水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危害、損壞城市供水、供氣、供熱、公共運輸設施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4、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實施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損壞環境衛生設施、影響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5、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實施城市園林綠化方面的監察,依據《城市綠化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損壞城市綠地、花草、樹木、園林綠化設施及亂砍樹木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
6、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阿勒泰市城市管理監察大隊核定全額事業編制*名,其中副科級領導職數*名,工勤編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