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仲,音譯,原意指馬夫,幾位寺廟堪布飼養管理坐騎的差役,後延伸為驛卒,信差。阿仲由噶廈政府的秘書處負責管理,他們住在布達拉宮下的雪區。每個阿仲配備三匹馬,一匹為坐騎,另外兩批馱運郵包,坐騎兩邊各掛4個小鈴鐺,馱馬兩邊也各掛4個鈴鐺,但稍大一些。由於工作量多,工作責任大,有專門的人為他們釘馬掌,馬具壞了,也有專門的人修,馬料剩下的,也可以自己吃,有一定的特權和優待。
西藏地方政府規定,從阿里葛爾到拉薩的郵件必須12天到達。噶廈的檔案指示和一些宗的報告未能及時傳達,地方政府要派馬觀下去查處對應負責者進行懲罰。阿仲在規定的時間內未能到達,遲到一小時要鞭打20下。為防止阿仲在途中偷睡,還要在阿仲的腰帶和褲腿上打火漆封印,回來還要檢查封印是否完好,執行嚴格的工作紀律。
其中,1929年出使西藏的國民政府特使劉曼青有過對阿仲的描寫,“出昌都城,見驛卒揺鐸而至,問送行人,言彼可分兩類,一為步郵,一為騎郵。步郵及站而返,騎郵則易乘,途中三數十里為一站,將至則大振其鈴,使站首聞之,為備食整轡,受之復馳去,雖最高官吏不能阻,故由昌都至拉薩五晝夜已達。步郵則需七日,手持鐵標,尖端置利刃,遇阻可刺之,礙行程者且得錐刺無以為罪,其神速允可驚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