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1日晚,阜新蒙古族自治縣農民武闖與同鄉韓棟、蘭某來到國華鄉娘娘廟村一山坡地內,用金屬探測儀、鐵鍬等工具挖掘出古代鐵鍘刀一把。次日,武闖、韓棟、齊某、田某再次來到該山坡地,正在盜挖時,被當地派出所民警發現。武闖等5人先後落網。
經遼寧省文物保護中心鑑定,被盜掘地點為受國家保護的遼金時期古文化遺址,具有特別重要的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武闖團伙的盜掘使遺址遭到嚴重破壞,有關歷史文化信息丟失。
經遼寧省文物保護中心鑑定,被盜掘地點為受國家保護的遼金時期古文化遺址,具有特別重要的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武闖團伙的盜掘使遺址遭到嚴重破壞,有關歷史文化信息丟失。
法院認為,被告人武闖、韓棟、蘭某、齊某、田某違反國家文物保護法規,盜掘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均已構成盜掘古文化遺址罪。其中武闖、韓棟為主犯,蘭某、齊某、田某系從犯。為此,判處武闖、韓棟各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並各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判處蘭某、齊某、田某各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並各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