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推動國有文化企業“雙效合一”的指導意見

2015年9月14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推動國有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指導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意見出台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推動國有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現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意見解讀

重要意義

近些年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深入發展和文化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國有文化企業積極參與市場競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規範進行轉企改制,一大批圖書出版、影視製作、文藝演出、電影院線、圖書發行、有線電視網路等文化內容生產企業和文化信息傳播企業迅速成長,文化精品不斷湧現,文化服務更加活躍,有力促進了文化產業發展和文化市場繁榮,實現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同步提升。同時也要看到,一些國有文化企業改革還沒有到位,兩個效益相統一的問題還沒有很好地解決,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忽視社會效益現象時有出現;國有資本運行效率還不夠高,內部經營管理問題比較多,知名文化企業和文化品牌比較少;相關體制機制和配套政策措施有待進一步完善,兩個效益相統一的環境條件需要進一步最佳化。

文化企業提供精神產品,傳播思想信息,擔負文化傳承使命,必須始終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國有文化企業是發展文化產業、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必須著力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現代企業制度,充分發揮示範引領和表率帶動作用,在推動兩個效益相統一中走在前列。這是新形勢下打造文化創新主體、滿足民眾精神文化需求、活躍文化市場的客觀需要,是提升文化軟實力、參與國際文化競爭、維護國家文化安全的必然選擇。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深化改革、創新發展,確保國有文化企業始終堅持正確文化立場,推出更多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俱佳的文化產品,提供更多有意義有品位有市場的文化服務,切實發揮文化引領風尚、教育人民、服務社會、推動發展的作用。

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生產導向,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遵循精神文明建設要求,遵循文化產品生產傳播規律,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在國有企業改革大框架下,充分體現文化例外要求,積極推進國有文化企業改革。以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現代企業制度為重點,以落實和完善文化經濟政策、強化國有文化資產監管為保障,建立健全確保國有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體制機制,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骨幹文化企業,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

正確處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社會價值和市場價值的關係,當兩個效益、兩種價值發生矛盾時,經濟效益服從社會效益、市場價值服從社會價值,越是深化改革、創新發展,越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正確處理文化的意識形態屬性與產業屬性、文化企業特點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關係,把加強黨的領導與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加強分類指導,創新資產組織形式和經營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考核評價標準。正確處理黨委、政府與國有文化企業的關係,統籌制度設計和政策配套,明確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尊重企業法人主體地位和自主經營權,強化政策引導,嚴格依法監管,注重道德調節,堅守社會責任,把兩個效益相統一的要求落到實處。

完善企業內部運行機制

明確把社會效益第一、社會價值優先的經營理念體現到企業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中,推動黨委領導與法人治理結構相結合、內部激勵和約束相結合,形成體現文化企業特點、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資產組織形式和經營管理模式。

科學設定企業內部組織結構。企業黨委成員以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方式進入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黨委書記兼任董事長,切實履行內容導向管理第一責任人職責。黨委、董事會、未設董事會的經理班子等決策機構要依據各自的職責、許可權和議事規則,討論決定涉及內容導向管理的重大事項及企業運營與發展的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事項。從事內容創作生產傳播的文化企業,要建立和完善編輯委員會、藝術委員會等專門機構,強化總編輯等內容把關崗位的職責,對涉及內容導向問題的事項,具有否決權。黨報黨刊、電台電視台、通訊社、時政類報刊等新聞單位,可以依法依規開展有關經營活動,但必須做到事業與企業分開、采編與經營分開,禁止采編播人員與經營人員混崗。

深化企業內部勞動、人事和收入分配等制度改革。健全績效考核辦法,實行差異化考核,對直接涉及內容創作的部門和崗位,要以社會效益考核為主,收入分配和獎勵也要適當予以傾斜。

推動企業做強做優做大

著力提高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推動國有文化企業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轉變發展方式,強化導向管理,全面提質增效,打造一批核心競爭力強的國有或國有控股骨幹文化企業,使之成為文化市場的主導力量和文化產業的戰略投資者。

堅持立足主業發展,形成內容優勢和傳播優勢,擴大市場占有率和話語權。樹立精品意識,完善引導激勵機制,加強原創和現實題材創作,努力創作生產更多傳播當代中國價值觀念、體現中華文化精神、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反映中國人民奮鬥追求的優秀文化產品。健全傳播網路,規範傳播秩序,發展現代流通形式,加強市場行銷,鼓勵和引導文化消費,不斷擴大優秀文化產品的覆蓋面和影響力。加大核心技術研發攻關力度,建立健全相關標準規範、管理制度和技術手段,搶占文化科技融合發展制高點。擴大對外文化貿易和文化投資,提升國際傳播能力,講好中國故事,傳播好中國聲音。

明確股份制改造的範圍、股權結構和管理要求。按規定已經轉企的出版社、非時政類報刊出版單位、新聞網站等,實行國有獨資或國有文化企業控股下的國有多元。在堅持出著作權、播出權特許經營前提下,探索製作和出版、製作和播出分開。新聞媒體中的廣告、印刷、發行、傳輸網路部分,可剝離進行轉企改制,由國有資本絕對控股,利用市場資源和社會力量,為發展壯大新聞宣傳主業服務。在新聞出版傳媒領域探索實行特殊管理股制度,積極穩妥開展試點。

推進以資本為紐帶進行聯合、重組。鼓勵符合條件的國有文化企業上市融資。推動出版、發行、影視、演藝集團交叉持股或進行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併購重組,突出內容建設,強化技術支撐。推動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發展,強化網際網路思維,實現跨媒體、全媒體發展。推動以黨報黨刊所屬的非時政類報刊和實力雄厚的行業性報刊出版單位為龍頭,整合本區域本行業報刊資源。推動黨政部門逐步與所主管主辦的出版社和非時政類報刊社等企業脫鉤,可以整合資源組建出版傳媒集團,由集團履行相應主管主辦職責,也可以劃轉給相應符合條件的企業來主管主辦,推動政企分開。

完善資產監管運營機制和評價考核機制

加強國有文化資產管理、有效行使出資人權利,是黨委和政府加強對國有文化企業幹部管理、導向管理的重要依據,是確保國有文化企業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制度保障。必須堅持對重大事項的決策權、資產配置的控制權、宣傳業務的終審權、主要領導幹部的任免權,確保國有文化企業正確履行社會文化責任,確保國有文化資產保值增值。

建立黨委和政府監管國有文化資產的管理機構。按照依法規範的要求,探索建立黨委和政府監管有機結合、宣傳部門有效主導的管理模式,推動實現管人管事管資產管導向相統一。各地可結合實際繼續對本地國有文化資產監管模式進行改革探索,完善宣傳部門有效監管的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推動主管主辦制度與出資人制度的有機銜接。

建立健全兩個效益相統一的評價考核機制。研究制定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法,充分考慮不同類型國有文化企業的功能作用,明確社會效益指標考核權重應占50%以上,並將社會效益考核細化量化到政治導向、文化創作生產和服務、客群反應、社會影響、內部制度和隊伍建設等具體指標中,形成對社會效益的可量化、可核查要求;科學合理設定反映市場接受程度的經濟考核指標,堅決反對唯票房、唯收視率、唯發行量、唯點擊率。加強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工作,確保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確保社會效益要求的落實。

強化國有文化資產監管運營。推進國有文化資本授權經營,統籌考慮兩個效益相統一要求,形成國有文化資本流動重組、布局調整的有效平台,最佳化資本資源配置,推動國有文化企業增強實力、活力、抗風險能力,更好地發揮控制力、影響力。充分體現文化特點,制定文化企業無形資產評估指導意見。做好有關清產核資工作,完善和落實文化企業國有資產指定入場交易的具體辦法。建立健全文化企業國有資本審計監督體系,建立健全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制度。

發揮文化經濟政策引導、激勵和保障作用

文化經濟政策是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化、確保兩個效益相統一的重要保障,是扶持引導文化產業、培育規範文化市場的重要手段。必須著力落實和完善文化經濟政策,保證國有文化企業合理經濟效益、職工合理經濟利益,引導國有文化企業自覺追求社會效益最大化,實現可持續發展。

進一步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完善政府採購和資助辦法,積極有序推進政府向社會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進一步支持國有文化企業發展。完善各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加大對社會效益突出的產業項目扶持力度。加大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投入力度,探索以國有資本金注入的方式推動企業兼併重組,培育國家級骨幹文化企業。省屬重點文化企業,經省級政府批准,2020年年底前可免繳國有資本收益。

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方式。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組建或改組國有文化資本投資公司,設立國有文化資本投資基金,發揮財政資金和國有資本的槓桿作用,帶動社會資本參與,支持創新型企業和小微企業,更好地引導文化產業發展。

落實和完善稅收優惠政策。繼續執行推動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和文化企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按照財稅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統籌研究有利於文化內容創意生產、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經營等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

健全企業幹部人才管理制度

落實黨管幹部、黨管人才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選人用人標準,強化擔當意識、責任意識、奉獻意識,著力打造講政治、守紀律、會經營、善管理、有文化的國有文化企業幹部人才隊伍。

加強企業幹部人才管理。統籌企業負責人管理、關鍵崗位管理、社會化人才管理,做好現行文化單位幹部管理與現代企業制度有關要求的銜接,做好主管主辦單位幹部管理與出資人制度有關要求的銜接。各地省屬文化企業省管幹部,由省級宣傳部門會同組織部門共同負責提名、考察與管理。逐步建立企業領導人員分類分層管理制度。加強對企業領導人員的日常管理,及時調整不勝任、不稱職的領導人員。建立企業負責人述職述德述廉述法制度,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審計制度。建立企業負責人履行社會效益責任追究制度,對工作不力的進行誡勉談話、降低薪酬標準,直至解除職務。

建立具有文化企業特點的幹部人才評價考核制度。落實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有關要求,建立健全國有文化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和薪酬管理辦法,統籌考核社會效益、經營業績、管理責任和薪酬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國有控股上市文化公司股權激勵試點。開展國有文化企業職業經理人制度試點,探索市場化選聘人才的辦法。

加強企業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國有文化企業黨建工作,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強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為推進國有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提供堅強的思想保證、政治保證和組織保證。

加強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建立健全企業黨建工作機構,大型企業應設立專門的工作機構,中小型企業根據實際情況設立黨群綜合工作部門,根據企業實際需要確定專職政工幹部的數量。積極吸收各方面人才特別是優秀青年入黨,著力擴大黨員在采編、創作等崗位的比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黨組)負主體責任,紀委(紀檢組)負監督責任,嚴明紀律和規矩,經常性開展黨風黨紀教育,營造風清氣正的從業環境。

加強企業文化建設。堅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貫穿到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各環節和全過程,內化為企業精神和發展理念,提升幹部民眾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增強企業內生動力。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塑造國有文化企業良好形象。尊重職工主體地位,關注幹部民眾思想動態和利益訴求,幫助解決思想問題和實際問題。

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強化措施,切實解決國有文化企業改革發展中的實際問題,做到始終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意見,認真抓好落實。

進一步為文化企業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加快推進文化法治建設,健全文化產品和服務評價體系,加強文化市場監管,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抵制低俗之風。建立健全嚴格的市場退出機制,對內容導向存在嚴重問題或經營不善、已不具備基本生產經營條件的國有文化企業,堅決依法吊銷、撤銷有關行政許可,予以關停。探索建立國有文化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制度,開展社會評議,建立健全行業自律制度。加強政策業務培訓和人才培養,完善有關職業資格制度,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及時總結推廣兩個效益相統一的做法和經驗。

嚴格工作紀律和要求。認真執行國家現行有關政策法規和行業管理規定,重大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重大改革舉措要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和程式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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