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麼是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
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是指高等院校醫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生,即臨床醫學類、口腔醫學類、中醫學類和中西醫結合類學生,在5年醫學院校畢業後,以住院醫師身份接受的系統化、規範化培訓。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按內科、外科、全科、兒科、精神科等不同專業方向進行,全科醫生規範化培養是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的重要組成部分。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屬於畢業後教育,主要模式是“5+3”,即5年醫學類專業本科教育後,進行3年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培訓在省級及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具備良好臨床醫療和教育培訓條件的培訓基地進行,以在臨床有關科室輪轉為主,培訓對象在經驗豐富的上級醫師指導下從事臨床診療,接受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的教育培訓,著重培育和提高臨床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能力,達到能夠獨立、正確、規範地處理臨床常見問題,並為今後具備處理複雜疑難問題的能力奠定基礎,培訓內容主要包括醫德醫風、臨床實踐技能、專業理論知識、政策法規、人際溝通交流等。完成培訓並通過過程考核和結業考核者,可獲得全國統一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
二、為什麼要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
國內外長期的醫療衛生工作實踐證明,院校醫學教育的任務是培養合格的醫學畢業生,醫學畢業生成長為合格的臨床醫師需要經過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目前,世界各國普遍把醫學教育分為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和繼續教育(即終身教育)三個階段,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屬於畢業後教育。住院醫師培訓萌芽於19世紀末,推行於20世紀五六十年代。目前,已開發國家及我國台灣、香港、澳門地區已建立了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推行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既需要對招收對象、培訓模式、培訓招收、培訓基地、培訓內容和考核認證等醫學教育措施做出規範的制度性安排,也需要明確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展改革等相關政策保障。本次7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的指導意見》,對上述內容進行了統一設計,做出了基本的制度性安排,有利於實現我國醫師培養的標準化、規範化、同質化,有利於為13億人民民眾提供安全、有效、高水平的醫療預防保健康復服務,特別是有利於把全科醫生規範化培養落到實處,從人才培養方面為實行分級診療奠定堅實基礎。因此,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是我國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學教育改革的重大舉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務實之舉,是建立符合行業特點的人才培養制度的有益探索和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我國醫學教育趕超國際先進水平、逐步實現現代化的必然選擇。
三、我國為推行住院醫師培訓開展過哪些工作?
我國住院醫師培訓始於上世紀二十年代初,當時北京協和醫學院實行“24小時住院醫師負責制和總住院醫師負責制”。自八十年代起,原衛生部從部分大學附屬醫院開始試點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後試點範圍逐步擴大,1993年原衛生部頒發《臨床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試行辦法》,1995年頒發《臨床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大綱》,對於提高臨床醫師隊伍素質、保障醫療質量起到了重要作用。限於以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及醫學教育發展水平,一些地方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頂層設計不夠完善,培訓工作缺乏必要的人事、財政等配套政策支撐,工作推進過程中還面臨著不少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為培訓體系不健全,培訓水平和規範程度不一,區域之間發展不平衡,城鄉基層的醫生普遍缺乏接受高水平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的機會等。200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明確提出“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2010年《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規定“開展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為推進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建立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四、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工作的進度安排是怎樣的?
2014年,結合《指導意見》的貫徹落實,各省(區、市)要抓緊建立完善本地培訓體系和工作保障機制,結合本地實際制訂出台相應的實施辦法、考核管理規定等各項具體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財政補助機制;國家層面將開展有中央和地方財政專項經費支持的培訓工作,對參加培訓的學員、基地等給予適當補助。2015年起,各省(區、市)要在本轄區範圍內全面實施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提高培訓能力和水平,擴大培訓覆蓋面,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率先實現培訓對象基本全覆蓋。到2020年,在全國範圍內基本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形成較為完善的政策體系和培訓體系,所有新進醫療崗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臨床醫師均接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使全國各地新一代醫師的臨床診療水平和綜合能力得到切實提高與保障,造福億萬人民民眾。
五、哪些人員需要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
凡是準備從事臨床醫療工作的高等院校醫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已從事臨床醫療工作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需要提高臨床診療水平和相關業務能力等而接受培訓的人員,均是培訓對象。培訓對象的身份有單位委派人員、面向社會招收人員和研究生三類。單位委派人員是指已與用人單位確立了人事(勞動)、工資關係,再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的人員。面向社會招收人員是指沒與單位確立人事(勞動)、工資關係,而只是與培訓基地簽訂培訓協定的人員。研究生是指通過國家全日制醫學碩士專業研究生考試而招錄的,是院校的學生。
六、在哪裡接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
培訓對象在省級及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培訓基地接受培訓。培訓基地原則上設在三級甲等醫院,也可結合當地醫療資源實際,將符合條件的其他三級醫院和二級甲等醫院作為補充。區域內培訓基地可協同協作,共同承擔培訓任務。省級及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依據培訓需求和培訓基地標準進行認定,實行動態管理,合理規劃布局。全科醫生規範化培養基地除臨床基地外還包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
七、住院醫師在規範化培訓期間享有哪些基本待遇?
參加規範化培訓的住院醫師是培訓基地住院醫師隊伍的一部分,應遵守培訓基地的有關管理規定,並依照規定享受相關待遇。單位委派的培訓對象,培訓期間原人事(勞動)、工資關係不變,委派單位、培訓基地和培訓對象三方簽訂委託培訓協定,委派單位發放的工資如低於培訓基地同等條件住院醫師工資水平,不足部分由培訓基地負責發放,財政給予適當補助。面向社會招收的培訓對象與培訓基地簽訂培訓協定,其培訓期間的生活補助由培訓基地負責發放,標準參照培訓基地同等條件住院醫師工資水平確定,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具有研究生身份的培訓對象執行國家研究生教育有關規定,培訓基地可根據培訓考核情況向其發放適當生活補貼。
八、如何有效發揮培訓基地的作用?
建立政府投入、基地自籌、社會支持的多元投入機制。政府對按規劃建設設定的培訓基地基礎設施建設、設備購置、教學實踐活動、面向單位委派和社會招收人培訓對象給予必要補助,中央財政通過專項轉移支付予以適當支持。基地承擔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任務,機構編制部門核定基地編制時,將統籌予以考慮。
九、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者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在全面啟動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的省(區、市),只有取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才具備臨床醫學專業中級技術崗位聘用的條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可提前1年參加全國衛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培訓對象到基層實踐鍛鍊的時間,可計入本人晉升中高級職稱前到基層衛生單位累計服務年限。申請個體行醫,在符合規定的前提下予以優先,並逐步將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作為必備條件。
在學位銜接方面,探索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與醫學碩士專業學位(臨床、口腔、中醫)研究生教育有機銜接的辦法,逐步統一兩者培訓的內容和方式。取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並符合國家學位要求的,可授予醫學碩士專業學位。按照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標準內容進行培訓並考核合格的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符合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管理要求的,可取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
十、中醫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有哪些特點?
中醫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是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關於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的指導意見》指導下,結合自身特點加以推進。
中醫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對象是擬從事臨床醫療工作的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已從事臨床醫療工作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需要接受培訓的中醫醫師。其中,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組織專家制定出台針對中醫(含中西醫結合)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的規範化培訓標準,民族醫類專業規範化培訓標準則由民族地區省級中醫(民族醫)管理部門參照中醫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標準自行制定。
中醫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主要建立在三級甲等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院,其他符合條件的三級或二甲醫院作為補充。中醫類別全科醫生規範化培養工作將按照《國務院關於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指導意見》開展,目前,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已會同衛生計生委、教育部,出台了《中醫類別全科醫生規範化培養標準》和《中醫類別助理全科醫生培訓標準》。
中醫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有別於其他專業(類別)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的方面主要有兩點,一是中醫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注意遵循中醫藥理論體系特點和中醫藥人才成長規律,在三年的培訓過程中,採取“2+1”的模式,即先接受2年的中醫內科、外科、婦科、兒科、針灸、推拿、骨傷等中醫所有科室及輔助科室的通科大輪轉;第三年(9個月)再根據學員即將從事的臨床專科情況進入相關科室輪訓。二是引入中醫師承教育模式,由學員根據所學專業及今後發展方向選擇所在培訓基地符合條件的臨床帶教老師作為自己的師承指導老師進行跟師學習,跟師時間是每周半天。
(來源:衛生計生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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