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布北京市享受優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通知

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的標準為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於同區域享受優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為合理引導住房消費、支持居民購房,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26號)的精神,結合近兩年我市住房市場的實際情況,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我市享受優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價格調整為:三環以內總價人民幣215萬元/套、三環至四環之間175萬元/套、四環至五環之間165萬元/套、五環以外100萬元/套。
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的標準為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於同區域享受優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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