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開封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稱“市交管辦”)為市交管委的日常辦事機構。 1.在市交管委的領導下
開封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稱“市交管辦”)為市交管委的日常辦事機構。與市行政服務中心合署辦公, 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交管辦主任由市行政服務中心主任兼任,設副主任2名。下設招投標管理科、政府採購管理科、土地交易管理科、產權交易管理科和協調科。其中,招投標管理科、政府採購管理科、土地交易管理科、產權交易管理科,分別由現市發改委相關科室和市住建局招投標辦公室、市財政局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辦公室、市國土局土地招拍掛辦公室、市國資委產權管理科進駐。對進駐到市交管辦的單位和工作人員,保留原單位編制身份,工資、編制保留在原單位。履行原部門和交管辦雙重職責,實行市交管辦與原部門雙重管理體制。
市交管辦的主要職能:
1.在市交管委的領導下,指導和協調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作;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會同相關職能部門擬定配套政策和制度規則;
3.對各職能部門的招投標執法活動和開封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監督、巨觀管理;
4.會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評審專家和評審專家庫的建設和管理;
5.對交易活動中的投訴事項,依法作出處理或督促各職能部門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