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光指數計算
攝影閃光燈的閃光指數計算公式:GN=F·L
(GN=閃光指數,F=光圈,L=距離)這是大家熟知的公式。但實際測量閃光燈的指數,再套上述公式,發現計算結果還有出入。比方用一台閃光測光表距離2米測量一台閃光燈,顯示的光圈值是F16,那么按照上述公式計算這台閃光燈的閃光指數是32。但如果再用這台測光表顯示指數方式同樣測量這台閃光燈,其結果顯示指數36。這樣就會懷疑測光表是否誤差太大了?其實不然,要更準確地計算閃光指數,應該用上述公式計算以後,再“乘以修正係數1.14”。既:
GN=F·L·1.14
(GN=閃光指數,F=光圈,L=距離,1.14=修正係數)計算結果乘以1.14的係數以後,以測光表顯示吻合了。
然而目前大家使用的閃光測光表的精度很高,多數精度在十分之一擋光圈值,這樣給計算指數帶來麻煩。比如在2米測得F16的光圈值,如果簡單地用16.5乘以2再乘以1.14等於37.62就錯了。先假設2米距離測得F16的光圈值,如果用16.9乘以2再乘以1.14等於38.53。再用22的光圈值用同樣的方法計算卻等於50.16。大家都知道,F16與F22的光圈值是近似的,其誤差可以忽略不計。但是上述方法計算出來的閃光指數是38.53與50.16,那就相差太大了,這就說明直接用16.9套上述公式計算不正確。
通過實際測試以及理論推算,得出了一個很實用的公式,即:
GN=〖(F1-F2)·F0+F2〗·L·1.14
F1=下整數光圈,F2=上整數光圈,F0=兩級光圈之間的小數
我們還是用F16.9的光圈來驗證,F16.9的下一級光圈是F22,上一級光圈是F16,兩級之間的小數是0.9,用上述公式計算:
GN=〖(22-16)X0.9+16〗X2X1.14=48.8
48.8的指數與50.16就很接近了。
再用F16按上述公式計算,其指數是43.32。由於我們知道F16的光圈是F16與F22之間的中間值,43.32也正好是36.48(F16)與50.16(F22)的中間值。更進一步驗證了上述公式的正確。
閃光指數提升為根號二倍,則發光亮提升為原先的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