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縣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

為有效控制我縣手足口病疫情,切實保護廣大民眾尤其是兒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創造良好的社會發展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省、市政府關於手足口病防治有關會議及檔案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基本信息

為有效控制我縣手足口病疫情,切實保護廣大民眾尤其是兒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創造良好的社會發展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省、市政府關於手足口病防治有關會議及檔案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工作目標

及時發現和控制手足口病疫情,防止暴發流行。

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全面準備,依法管理、科學防控,加強合作、統一領導,分類處置、有效應對。

組織領導

成立長沙縣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由副縣長周輝斌任組長,李文杰、周月明任副組長,縣政府辦、縣委宣傳部、衛生局、教育局、財政局、食藥監局、公安局、民政局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縣衛生局),由楊曼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工作職責

(一)縣政府辦

研究部署我縣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負責全縣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綜合協調和應急調度處置,督促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的落實。

(二)縣衛生局

全面負責我縣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負責對醫療機構、學校、托幼機構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按上級衛生行政和業務部門要求,落實預檢分診、醫療救治、疫情監測與報告、疫情應急處置及業務指導等工作。

(三)縣委宣傳部(《今日星沙》、縣電視台)

在《今日星沙》、縣電視台等媒體上積極宣傳報導手足口病防治相關知識,正確引導輿論,加強新聞管理。《今日星沙》每周刊登一期相關知識,縣電視台應在黃金時段每周至少報導一次相關知識。

(四)縣教育局

負責學校、托幼機構手足口病的宣傳教育工作。指定專人或校醫負責本校園的傳染病疫情監測與報告工作,落實晨午檢制度,每日對學生及幼兒的出勤、健康狀況進行巡查,及時核實缺勤、缺課原因,落實學校、幼稚園環境、物體表面、玩具、用具的消毒和停課關園等各項防控措施。一旦發現疑似手足口病例或其他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時,通知家長及時送醫院診治,並將情況及時反饋當地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中心學校。

(五)縣財政局

根據需要足額安排手足口病防控專項經費,保障防控工作有序開展。

(六)縣食藥監局

重點做好藥品經營單位防控指導與管理工作,協助做好有關藥品供應工作。

(七)縣公安局

負責特殊情況下的維持秩序和協助有關方面的調查取證工作。

(八)縣民政局

負責對經濟條件困難的重症、危重患兒進行救治。會同縣衛生局落實社會福利院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協助開展患病兒童的臨床救治工作。

(九)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成立相應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研究部署當地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保障防控工作所需經費與物資,組織召開村級會議,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組織村(社區)負責5歲以內兒童的基本情況摸底造冊和手足口病防控宣傳資料的發放。開展防控知識宣傳、工作指導和協調處理應急情況。在發生疾病暴發或流行時,各鄉鎮(街道)應建立傳染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組織落實病例主動搜尋、轉診救治、隔離、消毒、健康教育、環境衛生整治等各項防控措施。

工作要求

(一)加強督導檢查,提高思想認識

各鄉鎮(街道)和縣直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我縣手足口病面臨的嚴峻形勢和防控工作的艱巨性與複雜性,作為當前重點工作進行部署,統籌安排,落實職責。縣政府督查室要組織對手足口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措施逐一落實到位。對因工作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而造成手足口病等傳染病疫情擴散蔓延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縣衛生局要安排專人深入到全縣醫療機構和托幼機構開展手足口病防控督導,及時發現與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積極向縣政府匯報手足口病的疫情發展態勢,確保各項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順利實施。

(二)加強學習培訓,提高防治能力

縣衛生局要組建手足口病專家組,加強對醫療機構、農村基層技術人員和幼稚園、國小校醫或保健人員手足口病防治知識培訓,切實提高防治能力,確保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三)加強健康教育,做好輿論引導

要加強手足口病防治知識和政策的宣傳力度,按照“科學、客觀、適度”的原則,通過電視、報紙、網路等媒體,印發宣傳資料等多種方式,大力開展手足口病的健康教育,提高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要加強新聞管理,正確引導輿論,避免公眾恐慌,引導公眾積極主動參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共同遏制手足口病流行,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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