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寧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九)管理本區主要統計數據,定期整理、編輯和提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綜合性統計資料;組織實施工業、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負責統計登記工作。 (二)管理本區主要統計數據,定期整理、編輯和提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綜合性統計資料;組織實施工業、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負責統計登記工作。 (一)研究並提出本區經濟、社會、城市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發展戰略;做好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與城市規劃的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研究提出速度、質量、結構、效益相平衡,人口、資源、經濟、社會、環境相銜接的調控政策。

機構職能

(一)研究並提出本區經濟、社會、城市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發展戰略;做好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與城市規劃的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研究提出速度、質量、結構、效益相平衡,人口、資源、經濟、社會、環境相銜接的調控政策。
(二)研究提出本區年度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畫;加強全區經濟發展的預測、預警和監控;研究區域經濟中的熱點、難點問題,並針對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出調控建議;負責發布重要綜合經濟信息;負責區政府的經濟發展目標的考核。
(三)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制定產業發展規劃,並協調和監督實施,促進產業結構最佳化;提出本區產業發展指導意見和產業政策;研究擬定本區生產力布局規劃方案和布局調整實施意見;進行產業稅收統計分析。
(四)匯總編制區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區域固定資產調控政策;負責審批許可權以內或轉報限額以上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和國家規定應報批及本區需控制的項目;做好年度投資計畫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固定資產投資分析;提出本區年度土地供應總量和土地供應結構;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對政府投資項目和重大項目進行稽察。
(五)負責原區經濟委員會和區商業委員會劃轉的技術改造項目和商業、旅遊業項目的審批。
(六)協調政府性投資重大項目的建設融資方案;提出本區財政投資項目的資金平衡協調意見;歸口管理本區政府、企業的債券發行和國際借貸等融資行為;研究掌握本區主要金融機構的經營情況。
(七)負責人口、教育、科技、文化、衛生、勞動和社會保障、街道(鎮)等領域的社會發展規劃、計畫工作,並提出促進發展的相關政策;負責長寧區國防經濟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各項工作。(八)根據國家和市關於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圍繞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制定全區體制改革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改革工作計畫。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體制改革的法律、法規、規定和規章。貫徹落實現代企業制度,提出本區所有制結構調整意見和本區企業的總體發展戰略。
(九)管理本區主要統計數據,定期整理、編輯和提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綜合性統計資料;組織實施工業、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負責統計登記工作。
(十)組織實施社會和科技、人口、就業和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十一)制定本區統計指標和統計調查方法,審批各部門統計調查計畫和方案;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對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諮詢建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組織統計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依法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
(十二)負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中介服務機構等收費管理,核定收費標準,依法查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違法案件。
(十三)做好市局、區局指定的有關物品采價,對市場物價指數進行測控,並做好價格諮詢服務及國家和地方價格出台前的宣傳工作。
(十四)依法行政,貫徹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
(十五)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領導

發改委黨組書記、主任、物價局局長 錢雪娃
(一)匯總編制區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區域固定資產調控政策;負責審批許可權以內或轉報限額以上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和國家規定應報批及本區需控制的項目;做好年度投資計畫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固定資產投資分析;提出本區年度土地供應總量和土地供應結構;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對政府投資項目和重大項目進行稽察。
(二)協調政府性投資重大項目的建設融資方案;提出本區財政投資項目的資金平衡協調意見;歸口管理本區政府、企業的債券發行和國際借貸等融資行為;研究掌握本區主要金融機構的經營情況。
發改委黨組副書記、副主任 統計局局長 鄒登榮
,(一)負責人口、教育、科技、文化、衛生、勞動和社會保障、街道(鎮)等領域的社會發展規劃、計畫工作,並提出促進發展的相關政策;負責長寧區國防經濟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各項工作。
(二)管理本區主要統計數據,定期整理、編輯和提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綜合性統計資料;組織實施工業、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負責統計登記工作。
(三)組織實施社會和科技、人口、就業和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
發改委副主任 劉漢江
(一)研究並提出本區經濟、社會、城市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發展戰略;做好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與城市規劃的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研究提出速度、質量、結構、效益相平衡,人口、資源、經濟、社會、環境相銜接的調控政策。
(二)研究提出本區年度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畫;加強全區經濟發展的預測、預警和監控;研究區域經濟中的熱點、難點問題,並針對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出調控建議;負責發布重要綜合經濟信息;負責區政府的經濟發展目標的考核。
(三)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制定產業發展規劃,並協調和監督實施,促進產業結構優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發展科
投資管理科(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
產業規劃科
社會發展科
綜合改革科
經濟統計科
社會統計科(統計法制科)
價格管理科
價格監測監督科(物價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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