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區外經外貿行政管理,統籌、協調和管理全區聚商選資工作的責任。(二)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外商投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等相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編制全區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貫徹執行投資促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區聚商選資優惠政策、獎勵辦法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擬訂全區聚商選資工作戰略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分解實施,統計分析目標任務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五)負責我區投資環境的對外宣傳推介,組織區領導和有關平台參加各種招商活動,主持參與重大項目的推介談判和協調工作。
(六)承擔全區聚商選資會議籌備、議定事項督辦的責任。
(七)按照“四個一批”要求,承擔全區聚商選資項目庫建設管理責任。
(八)承擔維護客商合法權益,協調指導項目簽約後續服務,認真履行外商投訴協調的職能,妥善處理客商投訴,打造良好投資環境的責任。
(九)貫徹和組織實施本區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
(十)完成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綜合協調機關黨政事務和議定事項督辦;負責重大招商接待活動、機關綜合性會議會務籌備;負責全局綜合性檔案資料起草;負責文檔、印章管理;負責資產財務和工資人事管理;負責機關信訪穩定、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愛國衛生、群團等日常工作。
(二)外經外貿科
負責全區利用外資和外經外貿日常事務管理和服務;負責全區新引進項目按約定開工的督促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為投資者做好辦理手續、土地交付和開工建設等服務工作;按“五個一批”要求負責全區聚商選資會議資料收集、材料撰寫和會議紀要起草;負責全區聚商選資項目庫建設管理;負責全區聚商選資統計分析、信息收集和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全區聚商選資考核檔案擬草、目標任務分解、年終考核具體工作;承擔外商投訴協調服務工作。
(三)招商一科
負責石油化工、天然氣化工、生物化工、精細化工、新材料等產業的聚商選資工作;負責江蘇地區的駐點招商工作,並輻射上海、安徽等地的聚商選資工作;聯繫化工園區聚商選資工作。
(四)招商二科
負責冶金、鋼鐵及其下游深加工、機電、材料業等產業的聚商選資工作;負責浙江地區的駐點招商工作,並輻射福建、江西等地的聚商選資工作;聯繫晏家工業園區、街鎮工業走廊聚商選資工作。
(五)招商三科
負責農業、旅遊、商貿、物流、房地產、酒店等產業的聚商選資工作;負責廣東地區的駐點招商工作,並輻射廣西、湖南等地的聚商選資工作;聯繫長壽湖風景區、農口部門、商貿物流中心、其他街鎮的聚商選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