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8年7月至1991年7月,在米易中學工作;
1991年7月至1992年6月,任米易縣團委副書記;
1992年6月至1997年11月,任米易縣團委書記;
1997年11月至2003年3月,先後任米易縣文教局副局長、縣委黨校常務副校長;
2003年3月至2005年9月,任米易縣政府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
2005年9月至2007年1月,任米易縣白馬鎮黨委書記;
2007年1月至2011年7月,任米易縣政府副縣長;
2011年7月至2017年4月,任攀枝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7年1月3日,四川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攀枝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鍾正明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審查
2017年3月30日,經攀枝花市委同意,市紀委對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鍾正明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鍾正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鍾正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黨員意識淡薄,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鍾正明開除黨籍處分;經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並報市政府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鍾正明涉嫌犯罪的問題,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免去職務
2017年4月9日,攀枝花市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免去:鍾正明的四川省攀枝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