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屏縣教育局

(七)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指導管理,貫徹落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八)規劃、指導全縣各類學校德育、法制宣傳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教育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教育系統對外宣傳和對外漢語教學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和監督實施,起草地方性教育規章及有關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
(二)加強全縣基礎教育工作的統籌管理,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指導與評估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農村成人教育工作。
(三)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工作,指導義務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四)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改革,提高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教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五)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等政策,監督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管理國內外對我縣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六)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七)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指導管理,貫徹落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八)規劃、指導全縣各類學校德育、法制宣傳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
(九)主管全縣教師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統籌規劃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負責國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制定和上報縣屬高中學校招生計畫。
(十一)組織指導教育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教育系統對外宣傳和對外漢語教學工作。
(十二)承擔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具體工作。
(十三)承辦縣人民政府和州教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宣傳、政務公開、目標績效管理、信息服務、制度建設、日常運轉、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組織辦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負責婦聯、團隊、統戰工作;做好報刊的征訂、發行、文書收發和工作簡報;負責鄉鎮教育科技工作的年度綜合考核工作;負責機關的考勤記錄工作;協助抓好本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受理民眾的舉報申訴交辦等;負責機關設備採購、接待等後勤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和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編制、勞資和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事項工作;按照管理職權範圍負責全縣教職工的考查任免和年度考核工作;負責指導教育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工作,承擔人事檔案、職稱業務檔案的管理工作;統籌規劃、協調各級學校教育行政幹部培訓和教師隊伍建設和師德師風建設;配合其他股室開展教師的培訓;指導學校內部體制改革;組織指導評選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以及拔尖人才的選拔培養;負責幹部年報和工資年報的統計工作;負責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計財股
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的相關規定;負責局直屬單位的預決算和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評價工作;承擔教育專項經費管理;參與管理教育收費工作;承擔全縣教育基建管理、教育基本信息統計與分析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對本部門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預算執行和決算、預算內外資金、專項資金、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基建和修繕工程項目等經濟活動進行內部審計;承擔所屬單位經濟效益評估工作;開展專項審計調查和內部經濟制度執行情況督查;配合審計部門對本部門及所屬單位開展審計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政策法規安全股
負責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設工作,牽頭起草有關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平安創建和計畫生育工作;指導全縣學校安全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本行政區域緊急救援工作體系;負責防震減災知識的科普宣傳教育工作;通報重要安全事故和防範安全工作情況,協調指導學校開展國防教育、國家安全教育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中國小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受理有關行政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及信訪維穩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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