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科學技術協會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一、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每年進行一次,具體時間為每年12月下旬,時間不少於10小時,黨員的參評率和評議率要分別達到95%以上。
二、在正式評議前,各支部要認真組織黨員學習《黨章》,宣傳民主評議的目的、意義和內容。
三、評議採取個人自評,黨員互評,民眾測評,組織考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先由黨員本人對自己一年來的學習、思想、工作、紀律等情況進行自我總結,然後再由黨小組開展互評,做出評議結果,交支部大會討論。
四、黨支部組織黨外民眾代表分別對黨員幹部進行民意測驗和評議後,綜合情況進行評議,初步確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並上報。
五、評議時要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確保會議質量,充分發揚民主,暢所欲言,實事求是地進行評價,既要肯定成績,又要指出不足。
六、對評出的不合格黨員的主要問題,支部要認真重視,寫出綜合報告材料,報上級黨委審查。
七、黨支部要在總結評議工作的基礎上,針對民主評議黨員中暴露出的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意見,制定整改措施,完善黨建工作約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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