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雞塔村

馬尚鎮的九級村,大約建於唐代,村以塔而得名,原名“金雞塔”,後改“九級塔”,今簡稱“九級村”。 據傳:九級塔中匿有一隻金雞,每至五更,啼鳴報曉。 當時,九級村南有一條古道,是北京至青島的通衢,時稱“御路”。

馬尚鎮的九級村,大約建於唐代,村以塔而得名,原名“金雞塔”,後改“九級塔”,今簡稱“九級村”。舊屬長山縣理字約。1935年隸屬長山縣第四區。
若干年前,此處原有一座僧會寺,佛殿高大,寺院恢弘,寺院右側,聳立著一座宏偉壯觀的石塔。據明朝嘉靖五年(公元1527)“金雞塔重修碑記”記載:“曠觀僧會寺,右有金雞塔,重修疊疊,亦不知始於何代、創於何朝,由來久矣。”至明朝崇禎二年(公元1629),鄧友魁予以重修。又據朝清道光十三年(公元1833)“重修僧會寺碑”記載:“村居靠河,河之西有僧會寺,佛殿巍峨,堂宇齊整。自大宋暨本朝重修,歷代有碑碣……風古俗厚八百餘年……”
據村人追憶,古塔共有九層,名為“九級塔”。由九塊奇異的鏤石板壘成,氣勢磅礴,蔚為大觀。塔之第七層,立有高約5米的八棱石柱,每一個棱面,各雕7尊佛像,計56尊,且各具其名。石柱上端,托有石雕蓮花盆,花瓣逼真,鬼斧神工,盆中有一高約2米的錐形石墩,錐尖鑿有杯口大小的圓孔,孔內可插旗桿。
據傳:九級塔中匿有一隻金雞,每至五更,啼鳴報曉。若遇災禍降臨,輒長鳴不止,被村民譽為“金雞塔”。傳說在明末清初時,有一江南客商,乘夜間破塔而將塔內的金雞盜走,至黎明,村民未聽見雞鳴,陸續來到塔前探究原委。但見塔座被砸去一角(現存的塔座確實缺少了一個角),金雞也杳然不見。自此,村民倍加珍愛九級塔之遺骸。至1943年10月,日本有一古董商人,將八棱石柱視為罕見珍品,欲以重金購買,村人也視以全村的榮耀而不答應,日本古董商則敗興而歸。
清朝年間,在九級村北面的十字路口,有一座城隍廟,廟前豎有一塊鏤刻於光緒二十二年(公元1896)的石碑,名曰“告示碑”,記載著濟南府正堂對九級村一樁訴訟案件的處理結果。
當時,九級村南有一條古道,是北京至青島的通衢,時稱“御路”。清廷官府經常催車應差,拉糧運物,“官府均按站發給車價,足資餵養”。長山縣有一個名叫崔德麟的差役,夥同九級塔村村長鄧其緒、王曰禮,還有地方郭金甲等人,橫徵暴斂,魚肉鄉里,分肥中飽,起初,民眾敢怒不敢言,久之,義憤難平,共同推舉曹守信等人去縣衙告狀。縣衙因為受賄,反判曹守信等人“刁民誣告,收監懲處”。
村民怒不可遏,意欲秉理抗訴,卻又苦於訟資難籌。於是在城隍廟前置放一笸籮,村人、路人爭相捐湊,約半日許,銅元盈滿。這次,又委派村人袁紹祖奔濟南府代眾抗訴。袁紹祖能言善辯,據理面陳,且能上下打點,府衙遂將人犯提府審理。崔德麟誠知弊不能隱,只得老實招供,曹守信無罪獲釋後,又依法將崔、鄧、王、郭等4人查辦。
鄧氏族人忙赴京畿,求助於身為京官的親戚畢道遠,府衙也逢迎其上司,設法開脫,筆下弄文,輕描淡抹,僅判決“鄧、王、郭等3人永遠不允許擔當九級村的村長和地方”,且張貼告示,曉諭鄉里,文又稱:“爾後再有地保人等,藉勢派斂,分肥中飽者,該居民立即扭稟送府,以憑從重懲辦,決不寬容。”
官府雖然判得糊塗,生民慰於怒氣已平,也不便強爭,但又恐怕日後有變,眾民再度受害,立即聘請石匠把濟南府的告示原文,銘刻於石,豎於城隍廟前,以為永久佐證,故稱“告示碑”。該碑於1958年隨城隍廟同時拆除,後來大隊建房時,作為接腳石砌在了門框下,但字跡清晰,只是中間的3行文字被遮壓,無法識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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