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的意見》(成委發[2007]36號)檔案精神,經成都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准、區委5屆第45次常委會會議研究,成立成都市金牛區國有資產管理局。成都市金牛區國有資產管理局是主管全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金牛區國有資產管理局主要職責:(一)金牛區國有資產管理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調查研究全區國有資產管理措施,擬定全區國有資產管理改革方案、規定、辦法並監督執行。
(二)金牛區國有資產管理局負責向區國資委提出國有資產管理重大事項議案報告;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推動國有資產的合理配置、整合、節約和有效使用。
(三)金牛區國有資產管理局制定全區國有資產收益管理辦法;建立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對經營性資產監督其實現保值增值;監(解)繳國有資產收益;配合財政資金調度,負責政府性投融資事務。
(四)金牛區國有資產管理局負責企業國有資本金核定和管理,監管國有資產變動;負責國有股權管理;參與管理國有企業的改制租賃、拍賣、兼併破產和組建企業集團改革工作;負責協調所監管企業的合併、分立、解散、清算和關閉破產、困難企業重組工作;參與國有股權代表、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的委派工作;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評估所監管企業重大投資決策;協助所監管企業解決發展中的有關問題。
(五)金牛區國有資產管理局負責全區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組織清產核資和產權界定,辦理產權登記及監督管理國有資產處置;負責報批處置區級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全區國有資產處置行為。
(六)金牛區國有資產管理局負責協調處理涉及區級單位的國有產權糾紛;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
(七)金牛區國有資產管理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金牛區國有資產管理局內設3個職能科室,即:綜合科、國有資產管理科和企業管理科。(一)金牛區國有資產管理局綜合科
負責組織協調本局日常政務和目標管理工作;負責本局文秘、檔案及政務信息工作;負責本局會議的組織和承辦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本局組織、人事、黨務工作;負責本局信訪、機要、保密、綜治、普法、保衛、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本局財務、資產管理和後勤事務工作;負責統戰、精神文明建設、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工作。
(二)金牛區國有資產管理局國有資產管理科
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指導和監管;研究提出我區國有經營性、非經營性、資源性資產實行企業化管理的辦法;考核企業國有資產及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營運狀況;負責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本金核定和管理,監繳行政事業單位應上繳的國有資產收益;建立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指標體系,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資料庫的建立;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估項目招標、核准或備案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估的立項審核、處置、資產評估報告的合規性檢查及審批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產權登記、年度審驗、清產核資和產權界定;指導行政事業單位完善國有資產產權手續;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經營性資產的管理;參與事業單位體制改革的相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改革方案;完成上級國資部門布置的各種財務報表等工作。
(三)金牛區國有資產管理局企業管理科
負責國有企業、政府投資性公司及企業國有股份國有資產的監管;負責審批企業國有資產的處置;負責制定國有企業的目標責任制,綜合考核監督企業的經營業績;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的各項政策,負責制定相應的財務管理辦法;組織實施企業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產權登記;負責區級企業國有資產的基礎管理、股權管理、投融資管理等工作;參與國有企業的改革和國有股權代表、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的委派工作;負責企業國有資本金核定和管理;指導國有企業清產核資,監繳企業應上繳的國有資產收益;完成相關部門布置的各種財務報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