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燭和尚

金燭和尚(1149—1208),名法爽,字明道。 再後來,又重返岐陽鎮,寓居法門寺塔院。 事後,法門寺僧人就地營造磚堂,葬瘞遺骨,並為鐫立了石碑,以資傳揚。

金燭和尚(1149—1208),名法爽,字明道。金代高僧。京兆府雲陽縣(治今涇陽縣西北雲陽鎮)人。生性梗直,質樸純厚。自幼嚮往出家,於是隨萬善寺僧人普涓受沙彌戒。大定四年(1164),16歲時依嵯峨山(在今涇陽縣雲陽鎮東北)僧人學習經、律、論。嗣後,深通主旨,道心已發,遂想遊歷名山,驗證所知。始往清涼山(即今山西省五台縣東北五台山),禮謁曼殊大士。停留了一段時期後,又直趨燕山(即今河北省東北部燕山山脈),拜謁燕都(今北京市)各大名剎精藍,遨遊於壽聖寺及竹林精舍之間。從此寄心禪寂,了悟無生。後來到達山東西路東平府(治今山東省東平縣),寄居靈泉寺,在靈泉寺觀音聖像前,暗暗立下了燃身的誓願。
此後,他西入汴梁(今河南省開封市),一路遊歷,舉凡嵩山、少室山的各大寺院,沒有不去禮拜的。大定二十一年(1181)至洛陽龍門。在寶應寺始識基公,基公即以僧衣給他,請其留寺執事。沒過多久,他有心禮謁扶風縣岐陽鎮法門寺真身寶塔,遂拂袖西歸,來至塔前,身掛千燈,以為供養。當時觀看的人沒有一個不憂傷悲痛,而他神態安詳,面不改色,人皆稱之。隨後,又留居長安(今西安市),往來於永安、福昌二寺,廣泛閱覽藏經,披尋遺教。再後來,又重返岐陽鎮,寓居法門寺塔院。他時時以香花、幡蓋、燈燭、音樂廣陳貢獻,竭盡赤誠,又用香水自上而下,精心洗滌和擦拭塔上的塵土。法門寺淨土院僧人因其德高望重,敬請他為該院住持。
泰和五年(1205),他在法門寺真身寶塔旁建造了兩通石幢,上刻佛頂尊勝陀羅尼經、咒及菩薩像。不久,傳說他所立的經幢上菩薩顯靈。這種事的出現,使他決意了卻昔日在山東靈泉寺的誓願:以燃身自焚來供養真身寶塔。這一年,他預選了吉日,準備燃身,不料鳳翔府(治今鳳翔縣,扶風縣屬之)長官因邊境不寧、政局動盪,擔心焚身時萬人圍觀,有人藉機滋事,遂下令制止,未能施行。直至泰和八年(1208),他又決意於三月十八日焚身。在此之前的十幾天,即建加持道場,設無遮大會,最後一次親自拭塵洗塔,並廣陳種種供養。十七日夜半時分,他前往壇場,自積余薪,先用布和蠟造作巨型蠟燭,外實內空,隨即自立其中,面向寶塔,誦經發願,以申述燃身供養之意。臨自焚前,他先告誡圍觀的眾人說:“諸惡莫行,眾善奉行,自淨其心,是諸佛教。”接著誦《辭世頌》二首,詞語極為超脫。最後念祈禱之語,萬眾隨聲應合。不一會,他自取火把,告別眾人說:“從此將別,各須努力!自今而後,當叫我‘金燭和尚’。”於是點燃頭頂。但見青煙縷縷,烈炎熊熊,金燭和尚雙手合十,在火光中圓寂。終年60歲。當時所有僧徒圍繞行禮,圍觀百姓不下數萬,全場內外悲聲動地,人們都呼喚他是“真佛”。事後,法門寺僧人就地營造磚堂,葬瘞遺骨,並為鐫立了石碑,以資傳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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