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哲

1932年9月被捕。 1936年被派到東北工作。 1939年3月被秘密處決。

(1911-1939),原名金燦,曾用名金滿成、張文哲、金哲。朝鮮族。出生於朝鮮鎮南浦。1922年隨父來中國北京通縣定居,加人中國籍。1928年考入通縣潞河中學。其間,參加革命工作,1929年加入中國共產黨。翌年冬被派往朝鮮開闢工作。1932年9月被捕。1934年獲釋,1O月回到上海,後在共青團江蘇省委負責編輯《少年真理報》。1936年被派到東北工作。5月25日到達哈爾濱,任中共哈爾濱市委書記。他不顧個人安危,深入鐵路、工廠和船塢等處開展黨的工作。同年哈爾濱發生了"六一三"事件,哈爾濱市委遭到破壞,他的處境十分危險,經黨組織同意,於6月17日離開哈爾濱赴北平。在北平參加了北平民先隊的領導工作。12月下旬被捕,在獄中堅強不屈。1937年春出獄後與黨組織失去聯繫。"七七"事變後,全家遷居到無錫。同年秋,到達延安。被分配到陝北公學學習,此間,重新入黨。1938年1月,他與妻子陶凱孫被康生誣陷為"日本間諜"而遭逮捕。1939年3月被秘密處決。1982年5月,予以平反昭雪,恢復各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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