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根據上海市和本區經濟發展總體規劃,制訂並組織實施本區衛生事業發展的年度、中期、長期規劃,依據醫療機構管理辦法,按照職責分工,對轄區內的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實施服務和監督管理。
(二)組織開展全民健康教育;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傳染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及婦幼保健工作規劃,依法監測傳染病,對重大突發疫情、疾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在市愛衛會業務指導下,承擔區愛衛辦的日常工作。
(三)組織指揮本區衛生技術力量在重大突發事件或自然災害發生時及時搶救、轉運傷病員的應急醫療救護工作。
(四)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五)組織實施對醫務人員的從業資格認定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審核批准工作;實施裝備和貴重醫療設備許可證制度的監督管理;負責制定醫療質量標準和審核醫療技術準入並監督實施;依法管理醫療機構內部臨床藥事工作。依法動員、組織公民無償獻血,監督管理血站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
(六)承擔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督工作,規範醫療執業行為,維護正常醫療服務秩序,建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監督和評價工作,協調醫患糾紛和醫療事故處理。
(七)制定本區中醫工作發展規劃,開展中醫藥適宜技術的推廣套用,負責中醫藥人才培養計畫的制定和實施,促進中醫和中西醫結合醫學的協調發展。
(八)負責制定本區初級衛生保健、社區衛生、農村衛生髮展規劃,組織實施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本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規劃制定、組織實施和綜合管理。
(九)根據本區衛生事業發展的需要,制定並實施衛生人才發展規劃、醫學科研、領先學科建設和醫學繼續教育規劃。
(十)遵照醫療衛生行業職業道德規範,組織開展職業道德教育,加強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不斷提高醫務人員職業道德素質。
(十一)推進本區衛生信息化工作,負責衛生統計、分析工作和人事、文書檔案管理工作。
(十二)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三)承辦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上海市金山區衛生局設定7個職能科(室):
(一)黨委辦公室
(二)行政辦公室
(三)醫政科
(四)疾病預防科
(五)法制衛生監督科
(六)人事科
(七)財務科
按有關規定設定紀檢(監察)機構和工會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