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稅收、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制度。編制全區財政預決算,管理和監督全區各項財政收支,負責財政資金的調度。2、參與巨觀經濟的決策和管理,參與投資、勞動工資、物價、住房、醫療衛生、社會保險等方面的管理、改革、負責全區的預算外資金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3、執行財政、財務開支標準和對專項費用的監督檢查。
4、管理區級預算內外基建撥款、專項基金、行政事業經費等各項財政支出,監督各項財政資金的分配與使用。
5、組織全區財政、稅收、物價等各項檢查,指導和管理全區的會計工作。
6、負責區級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產權登記,匯總資產報表等基礎管理工作。
7、加強農業稅收征管,搞好農業綜合開發。
8、承辦市財政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