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明遠(黨組副書記、理事會主任):
主持本社黨組、理事會全面工作。主管資產管理、項目開發、人事教育、本社財會審計股等工作。聯繫金城江水果批發市場、區日雜公司、河池供銷社。
韋金貴(黨組成員、理事會副主任):
協助黨組分管黨建、業務、機要保密、檔案文印、黨委政府及上級社信息、年鑑編纂、車輛管理、行政後勤、公共節能、企業改革改制等工作。分管區社辦公室、綜合業務股。聯繫區土產公司、九圩、三旺、長老供銷社。
藍春光(黨組成員、監事會主任):
主持監事會全面工作,主管監事會建設、重大工作監督。協助黨組分管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普法、依法行政、信訪、政務信息公開、維穩、扶貧、新農村建設等工作。分管人事教育股。聯繫區農資公司、東江、白土、六甲供銷社。
劉朝陽(監事會副主任)
協助黨組分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紀檢監察、工資福利、職工培訓、精神文明建設、績效考評、工會、計畫生育等工作。協助藍春光主任分管監事會日常工作、重點工作督查。聯繫區供銷社資產管理開發公司、六圩、五圩、拔貢供銷社。
◆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河池市、金城江區人民政府和上級聯合社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改革的決定,研究擬定全區供銷合作社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區供銷合作社的改革和發展。
2、指導全區供銷合作社為農業、農村、農民提供綜合服務,促進城鄉商品流通和市場經濟發展,參與做好對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規劃、指導、協調、服務工作。
3、向區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社員及供銷合作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廣大農民社員和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
4、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河池市及本區有關農村經濟工作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
5、對全區供銷社改制企業的資產確認和改制後的資產的運營管理,確保國有資產和社有資產保值增值。
6、組織實施國家委託和本社下達的各項計畫。
7、負責全區供銷合作社職工的教育、業務培訓、考核、調配工作。
8、負責合法生產的煙花爆竹統一收購、統一配送給合法的經營攤點。
9、負責社員股金清理整頓後續工作,制定追收社員股金欠款償還舉債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10、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布置的各項中心工作任務。
11、承辦自治區和河池市業務主管部門及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 內設機構及職責
根據上述職責,區供銷合作社設4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社機關的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機關辦公室自動化,文電處理、起草有關檔案、報告、總結和機關各項管理制度;負責政務企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文印、車輛管理和行政後勤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督辦以及有關會務接待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
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幹部政策和勞動工資政策。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有關條規,監督、檢查機關制度執行情況,受理民眾來信來訪;負責社各股室在職人員的編制、工資福利、全系統職工人事檔案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並制定職工教育規劃;負責幹部職工崗位培訓和職工技能培訓工作;負責社各股室及全區供銷社系統的在職人員的考察、任免調動、錄用;協助社機關、企業抓好計畫生育、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評先表彰工作。
(三)財會審計股
組織實施國家財務、會計、稅務、信貸的有關法規、制度,指導全系統加強財會核算,增收節支和扭虧增盈工作;負責管理機關行政財務和監督直屬單位的社有資產,督促抓好全系統會計基礎工作和財會人員的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對全系統企業的財務收支、經濟效益、經理(主任)離任和有關內部專項審計工作,切實提出審計報告和整改意見,幫助企業提高內部管理水平;負責社員股金清理整頓後續工作。
(四)綜合業務股
負責擬定全區供銷社系統商品購、銷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定全區農業生產資料和重要農副產品的產銷銜接,指導基層社參與農業產業化調整、科技興農、扶貧開發;指導全系統企業改制工作;負責做好城鄉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及各種協會的規劃、指導、協調、服務工作;負責檢查統計商品流轉執行情況和經濟信息服務工作;負責指導、檢查全系統企業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工作,防止各種意外事故發生;負責指導、檢查全系統企業經濟活動依法依規進行,為企業經濟活動提供法律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