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梁平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三)根據縣政府授權,制定園區各項具體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工業園區內招商引資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和程式審核報批入駐園區的投資項目。 (九)根據縣政府授權,行使對工業園區內國有資產的管理權。

一、職責調整
(一)增加工業園區安全監管職責。
(二)加強工業園區工業項目招商引資職責。
(三)取消已由國家、重慶市和本縣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縣委、縣政府的有關決定。
(二)組織編制園區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擬訂園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產業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根據縣政府授權,制定園區各項具體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工業園區內招商引資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和程式審核報批入駐園區的投資項目。
(五)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工業園區內土地徵收、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出租等工作;負責園區內已徵收土地的整治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園區內的移民安置。
(六)負責園區內各項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協調工業園區內環境保護工作。
(七)貫徹落實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園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八)指導企業建設和發展,承擔園區企業服務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服務體系,負責園區內企業各種數據統計上報工作。
(九)根據縣政府授權,行使對工業園區內國有資產的管理權。
(十)負責工業園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社區管理工作,做好園區內教育、文化、衛生、計畫生育等社會事務工作。
(十一)監督、協調、協助管理市、縣有關單位在工業園區的派出機構和分支機構。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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