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巴南區審計局

設有辦公室、財政金融審計科、行政事業審計科,主要職責是 組織領導全區審計工作,確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審計工作計畫。 貫徹執行審計法律、法規和審計工作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區審計工作制度和辦法。

主要職責

(三)對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區級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鎮街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心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四)按上級審計機關的授權,對國有金融機構、地方金融組織和市屬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五)對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六)對區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七)對全區有國有投資的固定資產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八)對區級有關部門管理的和社會團體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九)對國家安排的各項專項資金進行審計監督。

(十)組織、指導、協調全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根據區委、區政府安排並受區委組織部的委託,對鎮、街黨政主要領導和區屬各部門行政主要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監督。

(十一)按上級審計機關的授權,對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十二)對與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向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十三)對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審計機關進行的審計事項,依法進行審計監督。

內設機構

經貿審計科、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農業資源與環境審計科、乾審科、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內審協會等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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