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重慶市南岸區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位於南岸區南坪東路48號,現有在崗職工170人,其中中共正式黨員129人,比例達75.9%;大專以上學歷156人,占區局在職職工人數的99.4%,其中研究生25人,占15.3 %。區局設11個內設機構(正科級),8個派出機構(正科級),2個事業單位(正科級),主要負責全區4.5萬戶納稅人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的徵收管理工作。
所獲榮譽
區局及各單位多次榮獲全國、市級、市局級、區級榮譽稱號,其中,區局被重慶市人民政府授予“市級文明單位”、“百佳文明單位”稱號,榮獲重慶市“五一”勞動獎狀、“全市國稅系統先進集體”稱號;辦稅服務廳、第六稅務所(原彈子石稅務所)榮獲“市級文明單位”稱號;第一稅務所(原南坪一所)被命名為“全國巾幗文明示範崗”;第七稅務所(原黃桷埡稅務所)被評為“全國模範職工小家”;蘇宇同志被授予全國“五一”勞動獎章、榮獲“全國知識型職工先進個人”稱號;向忠貴同志被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授予“全國稅務先進工作者”稱號;戴進、戴先渝、周黎、何川、陳微同志被評為“全市國稅系統先進個人”。
機構職責
(一)辦公室
起草本局的年度工作計畫,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督促檢查、文電處理、文書檔案、信訪、保密、稅收科研、調研、政務信息和外事工作;負責稅收宣傳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指導辦公自動化工作;辦理本級和市局轉辦的人大議案、政協提案。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稅收法律事務的協調;對稅收規範性檔案會簽、清理、備案;開展對稅制和稅收政策運行情況進行監測;對稅收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開展稅收執法檢查;負責稅收案件審理的歸口管理,負責稅務行政處罰案件聽證;承辦稅務行政複議、訴訟、賠償案件。
(三)流轉稅管理科
負責增值稅、消費稅、出口退稅的稅政業務管理;負責增值稅、消費稅、出口退稅的納稅評估;增值稅優惠政策管理:負責稅收優惠政策企業資格的認定、年檢(審)、取消;增值稅減免稅的審批、取消和政策性退稅的管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的管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認定、變更、年審和取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簡易辦法徵收的管理;金稅工程的管理:負責推廣和管理增值稅防偽稅控及稽核系統,負責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的許可管理;票種核定管理: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發票和農產品收購發票領購資格的許可管理;出口退(免)稅認定管理: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者退(免)稅認定、變更和註銷管理。出口貨物退(免)稅證明開具管理: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證明開具管理,外商投資企業採購國產設備登記管理;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負責生產企業自營(委託)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審核,“以產頂進”鋼材的免抵稅管理,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免稅管理;出口貨物單證審核管理: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單證審核,負責生產企業免、抵、退稅的覆核。出口貨物電子審核管理:利用出口貨物退(免)稅電子化管理系統審核出口貨物退(免)稅,調整處理已經核查的審核疑點。出口貨物退(免)稅信息管理: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外部電子信息的接收、清分,出口貨物退(免)稅電子化管理系統的審核配置。出口貨物退(免)稅調查管理:出口貨物退(免)稅函調管理;電子審核疑點核查和出口貨物退(免)稅清算審核核查。
(四)所得稅管理科
負責企業所得稅和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管理和稅政業務;負責擬定所得稅徵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組織企業所得稅的彙算清繳及日常檢查工作;負責國際稅務事項管理工作,包括稅收協定的執行、反避稅實施、外國居民稅收監管、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和現行涉外稅收政策組織實施;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的相關稅收業務工作。
(五)徵收管理科
負責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稅務登記、稅種登記、納稅申報、征管質量考核、綜合納稅評估、信用等級評定和稅收資料的管理;緩稅的審核和呈報工作;欠稅管理;負責普通發票(除收購發票外)管理;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稅收的徵收管理;負責組織、推廣、套用綜合徵管軟體和稅控收款機的工作;負責征管系列的組織協調工作。
(六)計畫財務科
負責編制、分配稅收計畫,組織並檢查稅款入庫工作;制定稅收計統工作制度;對稅收數據進行核算、統計和分析;負責稅收資料調查和測算,監控管理重點稅源;進行稅收能力估算;負責稅收票證管理工作;負責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裝備和資產的管理工作。
(七)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構、編制、任免、獎懲、調配、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和幹部管理等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制定科所長離任審計計畫;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基層建設和獎勵評先;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八)監察室
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職責。負責本局黨風廉政建設、查辦違紀違法案件、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和廉政教育工作;負責執法監察、監督檢查工作。
(九)辦稅服務廳
主要負責稅務登記受理、核發和工本費的收取、解繳、入庫;受理增值稅發票、普通發票的領購申請;受理、核批各種稅務資格認定;其他各類涉稅文書受理;受理行政許可;受理新辦稅務登記的定期定額納稅人的定額申請、初核、錄入、公示;發布欠稅公告;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農副產品收購發票的銷售;發票的驗舊、繳銷和工本費的收取、解繳、入庫;普通發票銷售、驗舊、繳銷和工本費的收取、解繳、入庫;金稅工程防偽稅控IC卡發行、認證及報稅;納稅申報受理及稅款、滯納金收繳、違章處罰款項徵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及普通發票代開;涉稅紙質資料收集、整理、歸檔;征管電子台帳採集,票證管理;對納稅人進行稅收法規的宣傳、諮詢、輔導。
(十)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全局黨務、工會、共青團、婦聯、計畫生育工作。
直屬機構
稽查局
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抗稅案件和其他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協查;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受理稅收案件舉報工作。
事業單位
(一)信息中心
組織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綜合資料庫;組織套用軟體和稅控器具的技術維護、管理、培訓和支持工作。
(二)機關服務中心
負責後勤保障服務工作;負責機關辦公物品的採購及管理、分配;負責全局車輛管理;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全局固定資產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