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辦發〔2015〕197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保護水土資源,防治水土流失,減少江河泥沙淤積,加快推進全市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和《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有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重慶市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覆核劃分成果予以公布。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12月21日
重慶市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覆核劃分成果
重慶市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覆核劃分(以下簡稱兩區覆核劃分)是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和《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的重要義務,是指導和管理我市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依據,是全市水土保持規劃的重要內容,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基礎性法定工作。
兩區覆核劃分是在《全國水土保持規劃國家級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覆核劃分成果》(辦水保〔2013〕188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劃分水土流失重點防治區的通告》(渝府發〔1999〕8號)的基礎上,根據全市水土流失現狀和水土保持發展需要,結合五大功能區域發展戰略和全市生態文明建設總體要求,以鄉鎮(街道)為基本單元進行的覆核劃分。
重慶市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涉及巴南區等30個區縣(自治縣)和萬盛經開區的199個鄉鎮(街道),重點預防面積7466.85平方公里,占全市幅員面積的9.06%。該區域植被生態條件較好,水土流失輕微,但潛在危險較大,水土保持工作的重點是:實施最嚴格的預防管護措施,保護好區域林草植被和水土保持設施;嚴格控制生產建設活動,有效避免人為水土流失。
重慶市水土流失重點治理區涉及萬州區等21個區縣(自治縣)的412個鄉鎮(街道),重點治理面積18723.71平方公里,占全市幅員面積的22.73%,占全市水土流失總面積的59.63%。該區域水土流失嚴重,治理需求迫切,水土保持工作的重點是: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治理進度,以小流域為單元,山水田林路村統一規劃,綜合治理;強化監督管理和預防保護,鞏固治理成果,促進區域生態經濟協調發展。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確定本行政區域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做好水土保持規劃,因地制宜,綜合防治,加強管理,切實加強水土保持工作。兩區覆核劃分成果由市水利局負責解釋,並負責動態管理。
附屬檔案:1.重慶市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範圍
2.重慶市水土流失重點治理區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