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電工

kV、10 kV、20 kV、110

拼音:pei dian gong
英文翻譯:

名詞解釋:

在配電房工作,在一個用電區域內向用戶供電的工作人員。

配電系統:

配電系統由配電變電所(通常是將電網的輸電電壓降為配電電壓)、高壓配電線路(即1千伏以上電壓)、配電變壓器、低壓配電線路(1千伏以下電壓)以及相應的控制保護設備組成。配電電壓通常有35~60千伏和3~10千伏等。

配電種類

電力系統電壓等級與變電站種類

電力系統電壓等級有220/380V(0.4 kV),3 kV、6 kV、10 kV、20 kV、35 kV、66 kV、110 kV、220 kV、330 kV、500 kV。隨著電機製造工藝的提高,10 kV電動機已批量生產,所以3 kV、6 kV已較少使用,20 kV、66 kV也很少使用。供電系統以10 kV、35 kV為主。輸配電系統以110 kV以上為主。發電廠發電機有6 kV與10 kV兩種,現在以10 kV為主,用戶均為220/380V(0.4 kV)低壓系統。
根據《城市電力網規定設計規則》規定:輸電網為500 kV、330 kV、220 kV、110kV,高壓配電網為110kV、66kV,中壓配電網為20kV、10kV、6 kV,低壓配電網為0.4 kV(220V/380V)。
發電廠發出6 kV或10 kV電,除發電廠自己用(廠用電)之外,也可以用10 kV電壓送給發電廠附近用戶,10 kV供電範圍為10Km、35 kV為20~50Km、66 kV為30~100Km、110 kV為50~150Km、220 kV為100~300Km、330 kV為200~600Km、500 kV為150~850Km。
2.變配電站種類  電力系統各種電壓等級均通過電力變壓器來轉換,電壓升高為升壓變壓器(變電站為升壓站),電壓降低為降壓變壓器(變電站為降壓站)。一種電壓變為另一種電壓的選用兩個線圈(繞組)的雙圈變壓器,一種電壓變為兩種電壓的選用三個線圈(繞組)的三圈變壓器。
變電站除升壓與降壓之分外,還以規模大小分為樞紐站,區域站與終端站。樞紐站電壓等級一般為三個(三圈變壓器),550kV /220kV /110kV。區域站一般也有三個電壓等級(三圈變壓器),220 kV /110kV /35kV或110kV /35kV /10kV。終端站一般直接接到用戶,大多數為兩個電壓等級(兩圈變壓器)110kV /10 kV或35 kV /10 kV。用戶本身的變電站一般只有兩個電壓等級(雙圈變壓器)110 kV /10kV、35kV /0.4kV、10kV /0.4kV,其中以10kV /0.4kV為最多。

配電工操作規程

一、本操作規程適用於變配電所的一切工作人員。
二、工作人員接到違反本操作規程的命令應向發令人指出其錯誤的地方,防止違章指揮。
三、工作人員應無妨礙工作的病症,應遵守和執行本規程,通過考試合格並持有合格證方能值班。
四、值班和巡視時,不論高壓設備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移開或越過遮攔,不得打開電板門或開關蓋,不得做其它工作,值班不得外出。處理緊急事故需做好相應的安全措施。
五、高壓設備發生接地故障時,室內不得接近故障點4米以內,室外不得接近故障點8米以內,須進入時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
六、停電操作,必須按照先拉油開關,再拉負荷側、母線側刀閘的順序依次操作,送電時操作順序與此相反,嚴禁帶負荷拉刀閘。
七、倒閘時必須有兩人進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事故掉閘或情況緊急時,可由一人獨立操作。
八、操作前應核對設備名稱、編號和位置,操作中應認真執行監護復誦制。必須按操作順序操作,每操作完一項,做一個記號“√”,全部操作完畢後進行複查。
九、發生事故時,可以不經上級許可,先拉有關設備開關,事後再向領導及調度室匯報。
十、在高壓設備上工作要做到:
1、必須有負責人的命令;
2、至少有兩人以上在一起工作;
3、做好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組織措施。
十一、對於容易接地0.6米以內的未停電設備應裝遮攔,並懸掛“注意有電”的標誌牌,遮攔和帶電部分的距離應在0.6米以上,用絕緣板做遮攔時和帶電部分距離應在0.25米以上。
十二、裝設和拆除遮攔標誌牌,由值班負責人命令並監護值班員操作。
十三、對於可能送電到停電設備的各個方面,要裝設接地線接地線應裝在工作人員可見處的電源方向,接地線和帶電部分應保持安全距離,裝接地線前必須進行驗電。
十四、接地線和施工設備間,不得通過開關和保險器。
十五、工作間斷時,必須把所有未拆接地線逐班交待清楚。
十六、安裝接地線,工作由兩人進行,值班負責人監護,值班員執行工作,安裝接地線時戴絕緣手套。
十七、工作領導人應檢查值班人員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工作開始前對全班人員宣讀安全技術措施,在工作中隨時檢查工作人員是否遵守安全規程。
十八、工作許可人(值班負責人)在完成施工現場技術措施後,應會同工作領導人和工作負責人檢查現場安全措施是否齊備,然後方可開始工作。
十九、值班員應指明帶電部分的位置。
二十、工作負責人必須在開始工作地點,監護工作人員工作,任何人不得單獨留在高壓室內(包括工作負責人)工作,不準無關人員進入工作地點,如因工作條件需要,工作負責人應詳細向單獨工作人員說明安全注意事項。
二十一、工作負責人在全部停電後,可以參加工作,在部分停電時要對室內帶電部分進行可靠的遮攔。
二十二、工作終結後工作人員應仔細清理現場,並由工作領導人和工作負責人詳細檢查,由工作領導人通知值班員工作完畢。
二十三、值班人員接到工作終結的通知後,應到現場檢查無誤後,由工作領導人和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上籤章。
二十四、值班人員將地線、臨時遮攔、標示牌等拆除,恢復常設遮攔,此時工作票宣告結束。
二十五、工作票結束後,值班人員方可按操作票合閘送電。
二十六、工作終結後測量絕緣電阻,應在拆除臨時遮攔和標示牌以前進行。
二十七、工作間斷時恢復送電,須執行工作終結制和工作許可制。
二十八、在不停電的高壓設備附近或其上工作只限於下面幾項:
1、變壓器取油樣;
2、用高壓鉗形電流表測量電流;
3、抄錄設備銘牌;
4、更換電壓互感器二次保險。
二十九、帶電工作只許在地面或牢固的架子上進行,帶電部分只能在工作人員的前面或一側。如工作人員身體各部位活動最大範圍與帶電部分的距離小於1米時不許帶電工作。
三十、架空線路或電纜線路因修理停電或修完後恢復送電,均按工作領導人簽發的工作票進行。
三十一、架空線路或電纜線路上的工作,必須將該線路可能來電的所有開關刀閘全部拉開,在驗電後對大地放電,並裝設地線,操作手把掛“有人操作,禁止合閘”的標誌牌,將開關鎖住。
三十二、線路工作結束後,由工作領導人通知值班人員,並辦理恢復送電手續,執行停送電制度。

配電工崗位職責

1、必須熟悉掌握電氣工作的性能、原理、電力、電氣設備的構造,作用及維護保養知識。
2、嚴格遵守安全運行操作規程和有關制度,正確、及時地按生產調度指令進行供電,切合刀閘,保證安全供電。
3、加強巡視檢查,準確及時填寫運行記錄,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精神集中,嚴禁值班睡覺。
4、掌握所使用的工具、量具、儀表的使用方法,並精心保管。節約原材料,搞好文明生產,做好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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