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軍男

鄭軍男

鄭軍男,生於1974年4月,法學博士後,吉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朝鮮族,遼寧本溪桓仁滿族自治縣人。

人物經歷

1996年畢業於遼寧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

鄭軍男 鄭軍男

1999年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專業,獲法學碩士學位同年留校任教;

2004年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專業,獲法學博士學位。

1999-2000年在日本北海道法學部留學。

2005年12月至2008年12月進入武漢大學法學博士後流動站學習,師從我國著名刑法學家馬克昌教授。

2006-2008年在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研究科任博士後研究員。師從日本著名刑法學家曾根威彥教授。

校內職務:現任吉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國家級重點學科刑法學碩士研究生導師,刑事法教研部副主任。

校外兼職:吉林省預防職務犯罪協會專家委員、長春市法學會訴訟法研究會秘書長。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刑事科學研究所兼職研究員。

對外交流:

2010年4月台灣地區高雄大學海峽兩岸暨日本「財經犯罪與公務員犯罪」學術研討會。大會日語翻譯作《虛偽登載之刑事責任》報告。

2010年5月台灣地區東海大學《東亞貪污犯罪防止對策》學術研討會。大會日語翻譯。作《產罪體系之比較研究——以中日韓刑法為研究內容》的報告。

2010年5月訪問台灣東吳大學法學院、台灣中央警察大學。

主講課程

本科生:中國刑法學(總論),中國刑法學(各論),外國刑法學,比較刑法學。

研究生:日本刑法學、韓國刑法學、比較刑法學。

推薦書目:

1.謝暉,陳金釗著:《法律:詮釋與套用》,我國一部關於法律詮釋學的力著,倡導法律的生命在於理解、詮釋和套用。

2.馬克斯韋伯:《社會科學方法論》,建構區別於自然科學方法的社會科學方法論。

3.《日本刑事法學者》(上下),了解日本刑法學者的成長曆程和學術發展脈絡。

4.李海東著:《刑法原理入門》,第一部與傳統教科書理論和體系完全不同的刑法學教材。

5.《法律是什麼》,21世紀英美法理學批判。

6.《刑法哲學》、《刑法的人性基礎》、《刑法的價值構造》,理念型理論刑法學。

合併圖冊 合併圖冊

7.哈特著:《法律的概念》,英國法理學著作。

研究方向:

中國刑法學, 外國刑法學, 比較刑法學。

語言:漢語 朝鮮語(韓國語) 日本語。

主要貢獻

承擔課題

1、《不能未遂犯研究》,吉林大學博士科研啟動基金項目,項目經費1萬元,2004年7月-2006年7月。

主要著作

譯著:

《韓國刑法總論》 作 者:(韓)金日秀 徐輔鶴 ,鄭軍男 譯, 武漢大學出版社2008年3月出版。91萬2千字。馬克昌教授作序。

編著:

1、《刑法新立罪的理論與實踐》,吉林大學出版社,1998年7月版。

2、《犯罪形態研究精要Ⅰ》,法律出版社,2005年3月版。

3、《犯罪形態研究精要Ⅱ》,法律出版社,2005年3月版

工具書:

《新刑法罪名司法解釋適用全書》,中國言實出版社,1998年2月版。

著作:《不能未遂犯研究》,中國檢察出版社,2004年9月版。

參編:

《刑法學》21世紀中國高校法學系列教材,李潔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12月版。

重要論文

[1]劉瑞瑞,鄭軍男. 德日刑法主觀違法論探究[J]. 當代法學,2011,(3).
[2]山口厚,鄭軍男. 日本正當防衛的新動向[J]. 遼寧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1,(5).
[3]劉瑞瑞,鄭軍男. 不作為教唆犯理論研究——以德國、日本為例[J]. 社會科學戰線,2011,(7).
[4]鄭軍男. 一元的行為無價值論及其批判——德日違法性理論考察[J]. 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10,(2).
[5]鄭軍男,齊玉祥. 論刑法學上的犯罪構成概念[J]. 當代法學,2010,(5).
[6]鄭軍男. 日本刑法學中的結果無價值理論[J]. 刑法論叢,2009,(2).
[7]鄭軍男. 德日構成要件理論的嬗變——貝林及其之後的理論發展[J]. 當代法學,2009,(6).
[8]鄭軍男,胡燕. 德日刑事違法性理論探析——刑法規範的本質與犯罪論體系的建構[J]. 當代法學,2006,(2).
[9]鄭軍男. 論定罪中的“主客觀相統一原則”——解讀刑法理論中的主觀主義與客觀主義[J]. 法制與社會發展,2005,(4).
[10]鄭軍男 ,陳勁陽. 《犯罪形態研究系列叢書》編委會正式成立[J]. 法制與社會發展,2003,(5).
[11]鄭軍男. 刑法司法解釋方法論——尋求刑法司法解釋的客觀性[J]. 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3,(6).
[12]鄭軍男,齊玉祥. 德日犯罪論體系思維模式探究[J]. 當代法學,2004,(2).
[13]鄭軍男,李海瀅. 西原春夫教授學術報告綜述[J]. 法制與社會發展,2002,(5).
[14]鄭軍男. 不能未遂犯論爭——“客觀危險說”批判[J]. 法制與社會發展,2002,(6).
[15]鄭軍男. 不能未遂犯研究[D]. : 吉林大學,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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