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市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法規草案,實施科教興鄭戰略,指導全市科技興縣(市)區工作。2.負責編制全市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3.研究全市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領域;指導全市技術創新;指導全市可持續發展綜合試驗區工作。
4.研究制定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協調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5.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總體規劃,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6.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全市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科技專項經費和科技發展基金等有關費用的管理與使用。
7.負責國家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省傑出人才創新基金項目、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和省科技成果專項推廣項目的審查、申報與管理工作。 8.研究制定套用基礎研究和加速高新技術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制定全市重大套用基礎研究計畫、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畫、科技攻關計畫、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產業化)計畫、軟科學研究計畫、科技創新工程和社會發展科技計畫並組織實施。
9.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推進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市級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項目和實際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工作;負責制定全市火炬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等科技開發計畫並組織實施。
10.編制全市科研基礎設施、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基地建設規劃。
11.協同有關部門制定發揮科技人員作用的政策,參與組織科技管理幹部培訓。
12.負責全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組織制定全市開展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計畫;負責技術出口項目的技術審查和保密審查。
13.歸口管理全市軟科學研究、科技信息、科技發明、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統計、科技保密、科技檔案、技術市場等工作。
14.擬訂全市非國有科技企業及科技機構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非國有科技企業的科技立項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
15.負責全市電子信息系統推廣套用和信息化普及教育;指導信息資源的開展利用工作。
16.指導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科技管理工作。
17.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 根據上述職責,鄭州市科學技術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鄭州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
?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的綜合協調及制度的制定;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查辦、宣傳、新聞發布及重要檔案起草;負責辦公自動化日常管理、保密、信訪、安全保衛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軟科學研究計畫中的科技管理工作研究;擬訂全市國防科技動員工作中、長期計畫、規劃;指導全市國防科技動員準備工作,協調解決國防科技動員工作的有關問題。
? (二)組織人事處(機關黨總支)
? 承擔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人事工作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系統內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系統內離退休老幹部工作。
? (三)政策法規處
? 擬定全市科技發展政策,會同有關方面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起草地方科技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開展軟科學研究;制定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規劃和計畫,協調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編纂鄭州科技史志、科技年鑑。
? (四)發展計畫處
?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制定科技發展年度計畫;提出科技經費配置建議,協調規劃和計畫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全市科技研發中心建設;負責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創新基地規劃布局、指導和監督;負責全市科技興貿工作;承擔相關科技評估和科技統計工作;擬定全市基礎研究規劃和政策;開展基礎研究與前沿技術研究,組織實施基礎研究發展計畫;組織實施重點實驗室建設;負責套用基礎研究的科技文獻資源共享服務平台建設。
? (五)科研條件與財務處
? 負責市級科學事業費的預、決算,監督檢查科學事業費的使用和管理;研究擬定科研條件保障方面的政策、措施和規劃;編制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基本建設計畫;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監督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局屬單位財會人員培訓、考試工作。
? (六)科技人才開發與對外合作處
? 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措施;擬訂全市對外科技合作的政策、措施及規章制度;負責全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全市對外科技合作項目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外科技宣傳工作。
? (七)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處
? 研究提出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及產業化政策;組織實施全市相關領域重大科技專項、科技攻關、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成果轉化項目;負責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的推薦和管理工作;負責相關領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科技創新平台建設和管理工作;牽頭負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推薦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技術創新工程,培育技術創新試點、示範企業。
? (八)農村科技處
? 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促進農村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全市相關領域的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科技攻關、科技成果轉化計畫;負責管理相關領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科技創新平台建設;指導農村重大科技產業的示範;指導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等涉及農村的科技工作。
? (九)科技成果與技術市場管理處
? 擬訂全市科技成果轉化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擬訂科技成果管理、評審和獎勵的政策和制度;統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負責全市科技檔案的管理和科技成果保密工作;負責技術出口項目的技術審查和保密審查;負責管理技術貿易機構、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指導和協調技術貿易活動;負責技術契約認定登記、統計等工作。
?(十)社會發展科技處
? 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社會發展方面的重大科技攻關和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綜合示範工作;指導涉及人口、資源、環境、醫藥衛生的科技工作;推進全市可持續發展能力建設,指導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的科技工作。
? (十一)院校科技合作處(鄭州市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工作辦公室)
? 研究提出院校科研發展規劃以及年度科研計畫;制訂、實施與院校開展合作的政策和管理辦法;組織、推進與市內外知名大專院校、科研機構的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院校科學研究項目和科技開發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收集院校科技成果及推廣套用工作;負責我市院士候選人初選的推薦工作;負責在鄭院士的聯絡和服務等工作。
人員編制
? 鄭州市科學技術局機關行政編制為5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中層領導職數24名(含總工程師、總農藝師、機關黨總支專職副書記各1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4名。
?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