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建委

鄭州市建委

根據《鄭州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鄭州市市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鄭辦〔2004〕31號),設定鄭州市建設委員會。鄭州市建設委員會是主管建設行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綜合協調城市規劃、建設、市政、房管工作。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建設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建設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負責編制建設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城市規劃、建設、市政、房管等部門的工作。

(二)組織建設系統各部門編制城市建設計畫,並會同發展改革部門平衡後,報市人民政府批准;負責籌措和綜合平衡城市建設資金,監督檢查城建規費的徵收和資金使用情況;負責城市建設統計、匯總和分析工作;負責組織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論證;負責城建項目的全過程管理;負責對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建設項目和重要工作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

(三)指導、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的編制審查審定工作;參與編制國土規劃和區域規劃。

(四)負責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工作;負責編制城市建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房地產開發項目年度計畫的制定和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管理工作;負責住宅小區各種配套設施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綜合驗收;負責城市建設拆遷管理工作。

(五)負責建築業、裝飾裝修業和建築市場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工程監理、招標投標、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和工程竣工驗收管理工作;負責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工作;負責建築、安裝、裝飾、商品砼、構配件生產企業及相應中介機構的資質管理;指導建築施工隊伍的管理工作;負責建築施工許可證的審核和發放;負責建築機械、起重設備和垂直運輸設備的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六)負責城市建設勘察和設計業管理工作;負責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和從業人員執業資格管理;負責勘察和設計市場管理;負責工程建設標準和強制性標準實施的監督工作;負責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工作;負責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管理工作。

(七)負責制定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推廣信息技術、節能技術和高新技術在建設領域中的套用;指導建設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認定工作。

(八)負責制定小城鎮建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建設標準;負責起草有關小城鎮建設法律法規、政策措施;指導縣(市)、區村鎮建設和管理工作。

(九)負責建材行業管理工作;擬定建材行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管理建築材料市場;負責各類建材產品的質量檢查;負責全市建材產品使用管理和建築節能、新型牆體材料以及散裝水泥推廣使用工作。

(十)負責編制建設行業人才培養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建設行業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建設工程定額勞保費用的統一收繳、撥付和調劑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勞動、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和離退休職工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組織起草機關工作計畫、綜合性檔案;負責目標管理、文秘、信息、檔案、機要、保衛、信訪、計生、後勤服務、會務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城建系統目標管理和重要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有關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計畫財務處  負責制訂籌措城建資金的政策措施;負責編制城市建設資金收支計畫;負責城建規費和資金徵收、使用及監督檢查工作;參與城市建設項目的審查和報批工作;參與城建項目的論證和初步設計審查;負責審核城建項目(概)預算;參與城建項目工程決算的審定及審計工作;負責城市建設統計、匯總和分析工作;參與城市建設重大項目的審計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委屬單位的財務和統計工作。

紀委監察室  紀委監察室主要職責:

1、監督檢查市建委和委屬各單位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執行國務院、省、市政府決定、命令情況;

2、在《中國共產黨章程》和《行政監察法》規定範圍內,對建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和委屬各單位領導幹部實施監督。協助委黨委對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宣傳教育。

3、協助建委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監督、檢查市建委和委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執行情況。

4、負責委系統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最佳化建設系統經濟發展環境。

5、督促、協調委機關和委屬各單位制訂和落實預防和源頭治理腐敗的措施。

6、受理對檢查、監察對象的控告及其申訴,調查處理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和違紀違規人員。

7、完成市紀委、監察局和建委黨委、委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城市建設管理處   負責城市建設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制訂城市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招投標、施工管理、質量管理、竣工驗收工作;組織協調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依附城市道路的城市供水、供氣、供熱、供電、通信、消防、交通設施、綠化等配套建設同步施工工作;指導城市建設拆遷管理工作;負責市級風景名勝區設立的審核工作;負責風景名勝區建設項目可研報告的審核及初步設計的審批工作;負責風景名勝區建設項目可研報告的審核及初步設計的審批工作;負責風景名勝區建設管理工作。

房地產開發管理處  負責編制城市建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工作;指導房地產開發項目年度計畫和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管理工作;負責住宅小區各種配套設施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和住宅小區規劃建築設計方案的審定工作;組織住宅性能的評審和認定工作;負責組織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綜合驗收;負責對開發計畫和商品房預售實施監督管理;參與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方案的工作。

建築業管理處  負責建築業、建築裝飾裝修業和建設市場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建築業、建築市場管理的發展規劃和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及政策;負責建築企業、裝飾裝修企業、工程監理、商品砼、工程測試、構配件生產企業和建築中介機構的資質管理;指導建築施工隊伍的管理工作;負責建築企業外出施工和外地(境外)建築企業進鄭施工的管理工作;指導各類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工作;負責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工作;負責建築行業勞保金的收繳、追撥和統籌調劑管理工作;審核和發放建設施工許可證(含裝飾工程)。

質量安全管理處  負責擬訂工程質量管理、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現場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及相關政策,並實施監督;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工作;負責質量監督中介機構的資格認證;負責全市建築機械、起重設備和垂直運輸設備的使用和安全管理;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規劃設計管理處  指導和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專項規劃及近期建設規劃的編制和論證工作;參與編制國土規劃和區域規劃;負責勘察和設計諮詢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基本建設項目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檔案的審查審批管理工作;參與編制城市抗震防災規劃;負責城市建設、城鎮建設、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管理工作;負責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和從業人員執業資格管理工作;協調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工作。

村鎮建設管理處 

負責建制鎮、集鎮和村莊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村鎮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擬訂村鎮建設的地方性法規和政策;負責重點鎮和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村鎮建設用地管理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工作;指導受災地區的村鎮重建和國家大型建設項目地區的村鎮遷建工作;負責鄭州市村鎮建設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村鎮建設年度統計工作。

設備建材管理處  負責設備建材行業管理工作;負責設備建築材料市場管理工作;負責各類建材產品的質量檢查;指導散裝水泥推廣、牆體材料革新、建築節能工作和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工作;指導建築設備及材料的招投標工作;負責建築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商品混凝土、乾混沙漿的發展及管理工作;指導建築施工機械檢測工作。

法規監察處  負責擬訂建設行業地方性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負責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組織研究重大的綜合性政策問題;負責建設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組織建設行業行政處罰聽證;負責建設系統普法和法制教育工作;負責建設監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重大建設違法案件;負責與有關部門的執法協調工作。

信訪處 (一)受理、交辦、轉送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

(二)承辦上級和本級人民政府、上級建設行政機關交由處理的信訪事項;

(三)協調處理重要信訪事項;

(四)督促檢查信訪事項的處理;

(五)研究、分析信訪情況,及時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六)對本部門所屬單位的信訪工作進行指導。

組織宣傳處  負責委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委機關及委屬單位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委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宣傳工作;負責委系統出國人員政審工作;負責委系統群團工作;承擔中共鄭州市建設工作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人事科教處  負責委機關和委屬單位人事、勞資和機構編制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承辦城建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和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負責建設行業職工專業技術、業務素質等方面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擬定建設事業科技發展規劃;指導信息技術、節能技術和高新技術在建設領域中的套用;組織城建重大科研項目的論證。

離退幹部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系統離休幹部的協調管理工作。

交易中心  鄭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 是經市政府批准設立的,進行建設工程承發包交易活動及市建委面向社會實行政務服務的指定場所。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省、市有關檔案規定,凡在鄭州市從事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項目及市政工程項目,不論其投資來源如何,都必須在交易中心依法進行交易。

交易中心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築市場和招投標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

2、為建設工程交易活動,包括總包、分包等,提供場所服務。

3、為政府主管部門實施監督、管理提供條件。

4、收集、存貯和發布招標投標信息、政策法規信息、企業信息、材料設備價格信息、科技和人才信息、分包信息等。

5、負責招標公告發布,投標報名,評標專家庫的建設、管理及評標專家的抽取,開標、評標等活動的時間、場地安排和服務,中標結果公示。

6、負責建設工程交易活動中產生的有關資料、原始記錄的保存。

7、負責有形建築市場計算機管理系統和“鄭州建設信息網”的建設、管理工作。

招標辦  鄭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 負責建設工程招標項目核准、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備案。

三、 監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負責建設工程承包發包契約備案。

四、 負責評標專家庫專家的管理工作。

五、 依法查處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質監站  鄭州市工程質量監督站成立於1984年3月,系副縣級事業單位。現有正式職工48人,其中大專以上學歷45人,工程師21人,高級工程師10人。內設辦公室、財務科、綜合科、檢測科、監督一、二、三科七個科室,所屬企業鄭州市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擁有先進的檢測儀器152台,可開展結構檢測、樁基檢測、室內環境檢測、屋面滲漏等技術含量較高的檢測項目96項。

鄭州市質監站受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依法對全市建設工程質量實施監督,具體職能如下:

1、負責辦理建設工程項目報監手續;依照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技術標準,對建設工程進行監督檢查;對參建各方主體的行為質量進行監督;對建設工程所用的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質量進行監督抽查;對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程式實施監督,並向委託的政府主管部門報送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2、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對違反工程建設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3、受理全市工程質量投訴,參與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鑑定和處理。

4、參與“魯班獎”、“中州杯”、“商鼎杯”的推薦評選工作。

拆遷辦 

鄭州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設拆遷管理辦公室是負責全市城市建設拆遷管理工作的辦事機構,根據授權,行使城市建設拆遷管理行政職能。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實施有關城市建設拆遷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

(二)對專業拆遷服務單位進行資格審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頒發拆遷資格證書。

(三)審批拆遷安置計畫,核發拆遷許可證,監督管理拆遷安置補償資金。

(四)組織重要建設項目和城市綜合開發區域的拆遷安置工作。

(五)對城市建設拆遷活動進行業務指導、監督、檢查。

(六)調解、裁決拆遷安置補償糾紛。

(七)負責城市建設拆遷檔案管理。

(八)調查處理違反城市拆遷管理法規規定的行為。

市城市建設拆遷管理辦公室履行上述職責,應當接受市建設委員會的指導。

造價辦 

鄭州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公室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政策、規定,結合本市情況,制定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二)負責本市各類定額的解釋和管理,測算發布各類材料價格調整係數和材料價格信息。

(三)監督檢查本市工程造價依據執行情況,負責對工程造價糾紛的調解處理和鑑定。

(四)負責對本市工程造價專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和對持證人員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對轄區內施工企業的取費、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的資質等級進行審查、確認,並實行管理。

(六)負責收繳編制定額管理費,收集、整理已完工程造價資料,建立工程造價資料庫。

二、辦公室職能劃分

(一)綜合室職責

1、負責本辦文檔、檔案及保密工作,專項材料文字的起草工作。

2、負責本辦職工考勤工作計畫完成考核工作。

3、負責年終綜合責任目標考核工作。

4、負責本單位人員的技術職稱、勞動工資方面的工作。

5、負責本辦外部事務接洽及本單位會議的籌備工作。

6、按月統計核對工程定額測定費的收繳情況,並負責摧繳欠費單位。

7、起草年度財務預算開支計畫。

8、按規定做好本單位財務收支、固定資產、現金、票據方面的管理工作。

9、負責辦理職工社會統籌、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事項。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室職責

1、按月統計核對工程定額測定費的收繳情況,負責摧繳欠費單位。

2、起草年度財務預算開支計畫及時編制落實本辦各項經費來源。

3、按規定做好本單位財務收支、固定資產、現金、票據方面的管理及財務檔案工作。

4、負責辦理職工社會統籌、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事項。

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三)市政園林工程定額管理室職責

1、受理來訪人員提出的本市市政園林工程定額及配套計價辦法方面的諮詢。

2、負責接洽、調解、批覆具體工程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市政園林工程定額缺項子目及計價依據方面的疑難問題。

3、負責宣傳貫徹省、市市政園林定額計價規則和計價辦法。

4、負責調解市政園林工程現行定額及計價辦法執行情況,收集測算資料,研究制訂調整建議方案。

5、定期深入在建工程項目,體察情況,及時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四)安裝工程定額管理室職責

1、受理來訪人員提出的本市安裝工程定額及配套計價辦法方面的諮詢。

2、負責接洽、調解、批覆具體工程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安裝工程定額缺項子目及計價依據方面的疑難問題。

3、負責宣傳貫徹省、市安裝定額計價規則和計價辦法。

4、負責調解安裝工程現行定額及計價辦法執行情況,收集測算資料,研究制訂調整建議方案。

5、定期深入在建工程項目部,體察情況,及時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6、兼管材料價格及造價指數測算與發布工作。

7、兼管價格信息收集發布和金屋網站工作。

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五)建築工程定額管理室職責

1、受理來訪人員提出的本市建築和裝飾工程定額及配套計價辦法方面的諮詢。

2、負責接洽、調解、批覆具體工程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建築和裝飾工程定額缺項子目及計價依據方面的疑難問題。

3、負責宣傳貫徹省、市建築和裝飾定額計價規則和計價辦法。

4、負責調解建築和裝飾工程現行定額及計價辦法執行情況,收集測算資料,研究制訂調整建議方案。

5、定期深入在建工程項目部,體察情況,及時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六)資質管理室職責

1、負責概預算人員和造價工程師資質管理工作。

2、負責工程造價諮詢機構的資質管理工作。

3、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七)結算鑑定室職責

1、調解與鑑定有爭議的建設工程竣工結算。受理法院委託的司法鑑定工作。

2、受理建設工程索賠投訴。

3、貫徹執行國家、省、部有關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制度、法規,組織研究、擬定本市工程造價管理規章制度與法規。

4、貫徹執行國家、省、部建設標準,監督、檢查本市各項建設標準的執行情況,檢查指導建築業標準化管理工作。

5、工程造價管理行政執法。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企業辦 鄭州市建築企業管理辦公室  鄭州市建築企業管理辦公室:始建於1983年,隸屬於鄭州市建設委員會,國有事業單位。下轄綜合室、財務室、企業資質管理室、項目經理管理室、鄭州建設教育培訓中心,現有正式職工14人。

主要職能:根據國家、省、市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建築業企業管理的實施細則和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鄭州市建築業企業資質審查及外地進(駐)鄭建築企業資質複查備案;負責鄭州市建設監理單位資質審查,外地建設監理單位進(駐)鄭資質備案;負責建築業企業項目經理資質管理工作;負責建築業企業、監理單位和勞務企業承接任務的統計管理;負責建築業企業隊伍的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培育和建立全市建築勞動力市場,規範加強勞務企業管理工作。

牆改辦 

鄭州市建築節能與牆體材料革新辦公室

主要職能

鄭州市建築節能與牆體材料革新辦公室,在市政府、市牆體材料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及市建委的領導下,負責全市建築節能與牆體材料革新的日常管理工作,具體職責範圍如下:

1. 宣傳、貫徹和落實國家、省及市有關牆體材料革新與建築節能的政策、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 組織制定我市牆體材料革新與建築節能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規劃以及有關技改、科研、新技術、新材料推廣套用計畫。

3. 負責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的收繳、返還、使用等管理工作;管理牆改和建築節能專項用費中節能部分的資金。

4. 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新型牆體材料的基建、技改和新產品開發等建設項目、

5. 負責組織論證、確定和最佳化我市的主導新型牆體材料,組織新型牆體材料的科研、生產、設計、施工及推廣套用;開展建築節能技術研究與開發,指導建築節能試點工作,組織節能建築的驗收。

6. 負責新型牆體材料與建築節能產品的備案及質量監督管理。

7. 對建築節能違規行為提出處罰建議。

8. 負責牆體材料革新與建築節能的宣傳、統計、培訓、信息交流、調查研究、總結推廣經驗等工作。

散裝辦  鄭州市散裝水泥辦公室的職能

在市政府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下:

1.貫徹執行加快發展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法規、規章和政策;

2.編制本地區發展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3.按規定徵收、管理、使用散裝水泥專項資金;

4.負責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工作的統計信息、宣傳教育、專業培訓和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套用;

5.協調解決發展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審批中心  鄭州市建委行政審批中心是市建委各項審批業務的承辦部門,主要履行市建委各項行政審批項目的受理、審批、轉辦、監督和管理。中心內設有12個辦事視窗,實行“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為全力支持鄭東新區建設並在鄭東新區設立了一個辦事視窗。本著依法、公開、高效、廉潔的原則,審批事項實行“一門受理,一口收費,並聯審批,即時辦結或限時辦結”。“中心”工作本著“一切為納稅人服務”的宗旨和“以創新的精神塑造形象、以一流的業績樹立形象、以良好服務提升形象、以民眾的標準衡量形象”的總體要求,努力營造一個寬鬆、公正、公平的建設環境,為鄭州市的商貿城建設奉獻自己的一份薄力。

辦事時間:每周一至周五,周二下午為政治業務學習及內部辦公時間。

1號視窗: 值班主任 開發、拆遷

2號視窗: 工程報建 、施工許可

3號視窗: 招標投標、契約備案

4號視窗: 安全監督、外地進鄭、安全生產許可證

5號視窗: 企業資質

6號視窗: 質量監督、竣工驗收

7號視窗: 暫未開展業務

8號視窗: 牆材退費、散裝水泥退費、建材備案

9號視窗: 核費

10號視窗: 物價核費

11號視窗: 印花稅徵收

12號視窗: 聯合收費

監察支隊  鄭州市建設工程監察管理依據鄭州市建委負責實施的專業法律、法規和規章,承擔著我市繁重的在建工程執法監察任務。自1994年8月成立“鄭州市建築市場稽查隊”以來,隨著鄭州市建築市場不斷發展和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的需要,1996年3月,經市建委批准,更名為“鄭州市建設執法監察大隊”;不久根據鄭州市政府政辦文(1998)45號文規定,被納入城建監察序列,又更名為“鄭州市建設監察大隊”;2002年8月,經鄭州市編辦批准,正式定名為“鄭州市城市建設監察支隊”。

支隊正式成立後,採取公開競爭擇優措施實現人員“快速就位”,同時,利用隊伍新成立的有利條件,積極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大力選聘年輕優秀幹部,實現了人員與幹部的快速定編定崗,形成了“政治強、業務精、結構簡、隊伍素質高、幹部年輕化”的有利工作局面,有力地調動了全隊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辦事熱情,為隊伍開展科技建隊、執法體制創新及強化執法效能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支隊還進一步規範了崗位職責,明確了各部門工作的分工與銜接辦法。

1、支部主要職責:在委黨委領導下,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程建設、房屋開發、裝飾裝修、設備安裝、勘察設計、建材產品認證、牆體材料改革、市政基礎設施等有關建設方面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監督檢查建設市場主體各方對建設法規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建設市場中違法、違章、違紀行為,維護建設市場秩序;調查了解我市建設市場行為動向,為加強建設市場行業管理制定政策提供依據;對所屬各縣(市)、區的建設監察工作進行監督管理;積極配合建委各處、室、站、辦開展工作等。

2、業務直屬大隊主要職責:按片劃分對市區內的在建工程建設行為進行全方位監察;監督區域按三片劃分,半年按次序輪轉一次;第一區域京廣線以西的地區;第二區域京廣線以東金水路以南的地區;第三區域京廣線以東,金水路以北,文化路以西的地區;第四區域文化路以東,金水路以北的地區。對各類違法案件要進行立案調查和取證工作,並及時將各類案件轉交案審室,積極配合協助執行工作。

3、案審室主要職責: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的規定製訂具體的處罰規定;督促各大隊按規定及時上交有關各類違法案件所收集的證據、資料等;負責搞好各類案件的接待和違法單位的查詢工作;按規定及時審批各類案件的處罰額度和處罰方式並對各類案件進行登記、建檔;負責與委各有關處、室的協調和業務聯繫等。

4、綜合室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政治和業務學習培訓,制定學習計畫,布置學習園地,提高全隊政治業務素質;負責支隊各項具體行政事務等。

支隊發展至今,經過豐富的執法實踐和不斷加強隊伍建設、班子建設和思想作風建設,實施形象工程教育,強化執法人員建設法律、法規知識方面的學習,切實提高隊伍執法水平和綜合素質,有力地增強了全隊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形成了一整套規範、文明、科學有效的建設執法體系,整個執法隊伍也逐步成長為一個依法行政、執法文明、程式規範、秉公辦事的半軍事化的戰鬥集體,在工作中贏得了各方面的稱譽。

支隊現下設綜合室、案審室2個職能科室及3個直屬大隊和12個縣(市)、區監察中隊,執法範圍覆蓋鄭州市六區、六縣(市),業已形成協作統一、反應快速、保障有力的全市建設工程監察網路體系。

支隊現有直屬隊員20名,其中90%具有大專以上學歷,70%為中共黨員,且基本上是優秀軍人轉業。中層幹部中,本科以上學歷占60%,35歲以下占80%。

為加強支隊班子建設,提高綜合協調能力,使工作分工明確,各司其職,支隊作了如下分工:支隊長、黨支部書記安濤同志負責支部、行政全面工作,主管支部建設、財務、人事、案件處理:副支隊長李帥信同志負責協助支隊長進行綜合協調和各項工作的督促檢查,並主抓會議組織籌備、對外聯絡、新聞宣傳、行政、後勤管理、財務監督與管理以及投訴、糾正不當執法行為、信訪接待、業務培訓、車輛管理等具體事務;副支隊長張磊同志負責貫徹國家、省、市建設行政法律、法規的落實,組織起草相應規範管理性檔案,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及普法工作和行政複議及行政應訴工作,以及執法綜合協調和違法案件的立案、執行工作。

——附:

鄭州市城市建設監察支隊執法依據

到目前為止,實施的建設法律、法規有“3個法律、14個法規、36個規章”。其中3個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8個行政法規是《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契約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契約條例》、《註冊建築師條例》、《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6個地方法規是:《河南省建築市場管理條例》、《河南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鄭州市建築市場管理條例》、《鄭州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管理條例》、《河南省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和《鄭州市城市建設拆遷管理條例》等。

建設監察範圍

目前建設監察項目分別有:建築市場、工程建設、勘察設計、城市拆遷、村鎮建設、房地產開發、建築材料、裝飾裝修、項目經理證書、工程掛靠、轉包及分包、陰陽契約、監理公司、中介服務、電梯安裝、垂直機械、建築勞務等。下一步將繼續加大對建設市場的執法監察力度,力爭把更多的建設行為納入到監察範圍,以促進城建事業的健康快速發展。

安全站  鄭州市建設安全監督站是鄭州市建設委員會下屬的建設安全監督機構,成立於1998年,2003年經鄭州市編制委員會批准為正科級事業單位,下設辦公室、綜合科、法制科、巡檢科、監督一科、監督二科和鄭東新區監督科。

按照《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要求,鄭州市建設委員會履行行政轄區內建設工程管理職責,依法委託鄭州市建設安全監督站具體行使建設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安全執法等管理職能。

目前全站共有在職人員25人,全部為大專以上學歷,其中高級工程師2人,工程師10人,各項業務實行正規劃、規範化、信息化管理,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執法原則,為全行業及各施工企業提供優質服務。

為全面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建設安全生產技術標準規範,加快全市建築施工企業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認證等現代化管理進程;市建設安全監督站堅持扶持典型,表彰先進,獎優罰劣,幫促結合的原則,對全市建築施工企業及在建工程的安全生產實施動態監控與科學管理,嚴把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市場準入關;開展創建文明工地,爭當文明職工活動,充分調動了全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建立健全了行業安全生產監督保證體系,落實各級各類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督促各類施工企業提高管理水平和安全生產能力,全面開展建築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確保全市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進一步促進鄭州市建築業安全健康發展。

在以後的工作中,安監站將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講文明、講奉獻、有時代責任感的安全監督隊伍。以建立和完善建設安全生產監管網路、保證體系和各項責任制度為中心,以控制和減少重大事故和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達標為重點,以廣泛開展創建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爭做行業文明職工為主要內容,廣泛深入地開展各項安全管理活動,按照以人為本,依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以法治建、科學管理、落實責任、與時俱進,不斷創新監管方式,改進監管手段,加大監管力度,努力實現鄭州市建設行業安全生產形勢的根本好轉。

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負責制定本市建設行業安全管理規定報市建委發文執行。

2、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建築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分級管理、日常監督、過程檢查和定期考評。

3、參與建築業企業資質審查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及企業三類人員申報材料的初審考核和發證工作。

4、負責對建設項目開工前安全生產條件的審查備案,對施工現場的臨建設施、文明施工狀況進行現場勘察。

5、對建設項目實施過程監督,工程竣工進行終結安全達標評定。負責市級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的驗收評定和省級文明工地的推薦工作。

6、指導和協調鄭州市建設安全協會和鄭州市建設工程安全技術諮詢中心相關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教育培訓、檢查評比和評定、獎懲等業務工作。

7、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上報、統計、調查、處理、結案工作。

8、依法查處全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負責建設安全生產執法監察。

9、負責市區建築施工現場“四城聯創”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工作;配合開展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10、對各縣(市)、區建設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進行行業監督和業務指導。

11、對各類建築施工企業進行安全條件評價、年度安全考評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動態管理。

12、協調並配合各商業保險公司做好建築工程意外傷害保險的徵收工作。

13、負責全市建築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具)、垂直運輸機械等設備的登記管理及檢驗、檢測的監督管理。

14、負責轄區內建設安全生產新標準、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工作,為施工企業和施工現場提供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技術的諮詢、指導、服務。

15、完成市建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勞保辦  鄭州市建設工程定額勞保費用管理辦公室(簡稱鄭州市建設勞保辦)是根據鄭州市人民政府頒布的鄭政文[1998]126號檔案《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對建設工程費用定額中勞動保險費用實行統一管理的通知》,於1998年9月成立的,系鄭州市建委所屬二級機構,其職能是對工程計價項目中勞保基金和養老待業保險費用(此兩項費用簡稱建設勞保費用)實行統一管理,管理內容包括統一向建設單位收取,統一向施工企業撥付、調劑。

鄭州市建設勞保辦辦公地點位於鄭州市建設委員會辦公大樓12層,分設綜合室、財務室、收繳室、撥付室四個科室,擁有一批政治強、素質高、業務精的工作人員,在以往幾年的工作當中,以堅定不移地為建設單位、施工企業服務為精神指導,為鄭州市建築行業的發展作出了很大的貢獻。

裝飾辦 鄭州市裝飾裝修行業管理辦公室基本職能

1、 有關裝飾裝修政策法規的宣傳

2、 裝飾裝修市場的管理

3、 裝飾裝修施工現場管理、檢查

4、 裝飾裝修企業資質初審

5、 裝飾隊伍管理與培訓

6、 裝飾材料有害物質的管理、控制與測試

7、 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部口的推廣

8、 中州杯、魯班獎的推薦

9、 裝飾裝修企業信用等級評定

服務中心  鄭州市建委機關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是在原委勞動服務公司的基礎組建起來的, 中心主要擔負建委辦公大樓及建委北院的物業管理工作(保潔、保全、消防、綠化、公用設備(施)的運行與維護等),保證建委機關和所有入住單位辦公和生活設施的正常運轉;同時還負責建委職工餐廳、招待所及委機關授權的其它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承擔委屬經營單位的監督管理與服務,通過規範化管理、政策與信息諮詢及優勢服務,促進委屬企業更好的發展;此外還承擔委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中心自現任領導班子組建以來,從建章立制入手,完善機構設定, 明確職責,定崗定員, 真抓實幹,各項工作有序開展。機構設定有“一室三部”,即主任辦公室,事務服務部(下設保潔、保全、工程維修、職工餐廳四個業務部門)、後勤保障部和品質管理部。制定有《行政獎罰標準作業規程》、《建委服務中心物業管理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心業務部門工作質量考評辦法》、《中心業務部門日常工作質量檢查、考評辦法》、《中心物品採購及倉庫管理規定》、等54項作業規程及崗位標準。

中心全體幹部職工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必將為建委後勤服務工作做出應有的貢獻。

培訓中心  鄭州建設教育培訓中心(以下簡稱培訓中心),位於鄭州市淮河西路10號,它是受鄭州市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鄭州市建委)委託承擔全市建設行業所有培訓工作的服務性機構,2002年8月7日,經河南省建設廳認證為建設類培訓機構,資質為貳級。2002年7月1日,取得了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經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批准為合法培訓機構。

市政質監站  鄭州市市政工程質量監督專業站成立於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系正科級事業單位。現有正式職工14人。

主要職能及業務範圍:

1、對鄭州市規劃區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進行質量監督。

2、受理全市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投訴,參與質量事故調查、處理和仲裁,評價參建企業質量信譽。

3、參與“市優良工程”、“省優良工程”、“省市政金杯示範工程”、“國家市政金杯示範工程”的推薦評選工作。

機構設定及職責:

下設辦公室、綜合科、監督一科、監督二科。

辦公室工作職責

1、負責本站日常綜合管理工作,包括黨務、財務、人事等;協助領導處理行政性事務工作。

2、負責本部門工作安排,擬定年度計畫,結合實際工作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

3、負責本站公章使用管理、公文起草、公文處理及檔案、資料管理等工作。

4、負責人員考勤、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職工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管理、計畫生育等工作。

5、負責本站接待、信息、固定資產、行政後勤管理等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質量監督科工作職責

1、組織學習並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部門頒布的有關市政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政策。

2、負責對參建市政工程的各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履行質量責任行為及工程實體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對施工技術資料及檢測報告等有關工程檔案和資料進行監督檢查;對工程竣工驗收進行監督。

3、編寫受監督市政工程的質量監督報告,並辦理報告提交工作。

4、對建設各方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的質量違規行為督促整改。對需要進行行政處罰的,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或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委託進行行政處罰。

5、隨時了解本市市政工程質量狀況,向主管領導匯報。

6、與本站其它室密切協作,共同完成質量監督任務。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綜合科工作職責

1、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進行市政工程質量違法行為的查處;

2、負責市政工程質量監督登記手續的辦理工作;

3、負責全市市政工程質量投訴、受理、登記、協調和信訪工作;

3、負責對市政工程成品及半成品的監督管理工作;

4、負責站內儀器設備使用登記、協調、維護及管理工作;

5、負責監督科室內業資料、國家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6、配合其他科室完成相關工作;

7、完成站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介紹

主任、黨委書記——陳 新

副書記、副主任——張子亮

副書記——高永振

紀委書記、監察室主任——丁啟豹

副主任——王凱

副主任——王立新

副主任——梁遠森

副主任——楊 琦

副主任——曲 標

總建築師——林少蓉

工作動態

一條“鄭州捷運一號線車站裝修進入攻堅階段”的微博,發布了我市捷運1號線一期工程各車站裝修效果圖,引起了廣大市民對捷運工程的關注。昨日,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目前捷運1號線一期工程車站裝修仍在進行中,同時捷運正在進行綜合聯調聯試工作,距離開始試運營還需數月時間。

捷運1號線一期工程目前已實現隧道貫通、軌通、電通、車通,當下正在進行的主要工作是綜合聯調聯試和車站裝修。

綜合聯調聯試工作主要是對支撐捷運運行的各系統功能以及系統之間的連線等開展測試。按計畫,綜合聯調聯試將在9月底完成。屆時,如果所有系統都通過檢測,捷運1號線一期工程就將進入到開通之前的另一個階段——空載試運行。如果空載試運行3個月沒有問題,再通過國家級專家驗收組檢查驗收,捷運就可以開始載客試運營了,計畫時間節點是在今年12月底。

捷運裝修工作包括對20個車站的天花板、地面、牆面、柱面、樓梯、欄桿扶手、門、窗等的安裝修飾;對車站外露結構面的噴塗、車站段軌行區牆面頂面的噴塗;通道至出入口地面裝修;衛生潔具安裝、燈具安裝、導向標誌安裝等。目前這20個車站的裝修樣板站——市體育中心站已基本完成裝修。根據總體工期安排,9月底將完成各車站公共區、設備區裝修,11月底完成出入通道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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