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班子
局長:敖特更(黨組書記)副局長:劉永祥、李勇軍
調研員:呼忠民
工作職能
(一)人事秘書科協助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內外聯絡及文秘書工作;負責管理車輛、安全、衛生工作;負責本局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及機關後勤事務等工作。;
(二)計畫財務科
負責本機關直屬事業單位日常經費的計畫管理;編制系統內年度財務預算和年度財務決算;監督、審計下屬單位的財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行業內嚴重違法、違紀行為進行專項審計;負責本機關日常經費收支報賬工作。
(三)農牧機管理科
負責對全市農牧業機械化狀況、存在問題的調研工作,制訂全市農機化發展的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督促檢查全市農機工作各個時期目標、任務的實施和完成情況;負責對全市農機安全監理工作;負責組織全市的農機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分配有關抗災救災物資,督促檢查落實情況;負責全市農牧業機械化方面的宣傳、信息報導工作和全市行業統計工作。
(四)科技教育科
制訂全市行業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監督執行
所屬事業單位工作職能
(一)鄂爾多斯市農牧業機械化推廣站貫徹執行《農業技術推廣法》,負責全市農機化技術推廣的管理,農機化技術標準與規範的擬定,農機化技術推廣計畫的編制。負責全市各級農機推廣機構與隊伍建設的指導。指導和協助旗區級農機推廣機構開展。重大農機科技項目的誰、立項,承擔各類農機化技術推廣項目,農機化技術培訓和信息服務,農業行業職業技能鑑定。
(二)鄂爾多斯市農機監理所
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業務部門頒發的農機安全監理工作方針、政策、法令、規定、辦法等,並擬定相應的規定,監督檢查旗縣農機監理站執行情況;負責印製本地區需用的表、證、冊、牌及試卷等工作;負責本地區拖拉機駕駛員考試考核和統一命題工作,建立拖拉機及駕駛員檔案,辦理異動轉籍手續;負責組織年檢審和監督檢查旗縣農機監理站核發學習駕駛證、行駛證、號牌等工作;核發和免除或撤消盟市以下單位的兼職監理人員的內蒙古自治區農機安全檢查證,並培訓監理人員;與有關部門共同處理大事故、重大事故,分析事
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負責監督檢查所轄旗縣農機監理收費收支使用管理情況。
(三)鄂爾多斯市農牧業機械化研究所(鄂爾多斯市機械農機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和鄂爾多斯市農機產品質量投訴站)
調查我市農機市場需求及全國農機發展狀況,引進適合我市農牧業生產需要的農牧業機具,開發研製適合我市農牧業生產的新農機具;承擔全市機械農機產品監督檢驗任務;依照有關規定受理本行政區域農機產品質量投訴,並出具檢驗報告,向農機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投訴工作情況和檢驗結果,接受技術監督部門對農機產品質量投訴受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