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江濤[雲南警察]

雲南省麗江市古城區公安分局古城派出所刑偵中隊中隊長劉咚、原民警郭江濤違規接受吃請問題。2017年1月5日下午,劉咚、郭江濤等人相約在古城區玉泉路清溪水庫對面餐廳“吃年飯”,期間,由於案件當事人前來詢問案件情況,後雙方共同就餐,當日餐費2000餘元由案件當事人支付;2017年3月5日,郭江濤到北京辦案,期間又與案件當事人取得聯繫,並接受宴請和KTV唱歌消費。2018年6月,劉咚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郭江濤受到政務記大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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