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實[明朝進士]

郭實,字伯華,高邑人。萬曆十一年進士。授朝邑知縣,選授御史。御史王麟趾劾湖廣巡撫秦耀結政府狀,謫徐溝丞。

實復劾耀,耀乃罷。比去任,侵贓贖銀巨萬,為衡州同知沈鈇所發,下吏戍邊。故事,撫按贓贖率貯州縣為公費,自耀及都御史李采菲、御史沈汝梁、祝大舟鹹以自潤敗。自是率預滅其籍,無可稽矣。實以論朝鮮事黜。久之,封貢不成,星下吏。給事中侯廷佩請還實官,不許。家居十五年,起南京刑部主事,終大理右寺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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