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負 責 人:徐昭華 職 務:局長
辦公地址:郫縣科研孵化中心附二樓321室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林業和園林綠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訂全縣林業和園林綠化發展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縣園林綠化建設目標並監督考核;組織編制全縣園林綠化系統專業規劃,會同相關部門審查全縣綠化配套項目設計方案;負責生態林地、生產綠地和防護綠地的建設和管理;承擔職責範圍內各類綠(林)養護、保護責任;負責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的報批工作;會同相關部門依法劃定“綠線”並進行監督管理。
(三)負責全縣林業和園林綠化生態建設,指導植樹造林、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實施縣內國家天然林保護工程;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及園林綠化基地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種苗、造林、營林質量管理;組織實施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負責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承擔生態文明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合作。
(四)負責全縣森林資源和園林綠化的保護和監督檢查;監督執行限額森林採伐制度,負責木材流動管理工作;負責森林資源和園林綠化的調查評估、動態檢測和統計分析。
(五)負責全縣濕地保護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指導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建設和管理工作;監督濕地及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
(六)負責全縣公園行業管理,制定分級管理標準並組織實施,依法對其建設和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七)組織實施全縣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調查、保護和開發利用;負責規劃區內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監督管理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工作;負責林業和綠地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檢疫工作。
(八)組織指導全縣林業改革和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和其他經營者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指導、監督全縣林木、林地的流轉及林權管理;負責協調全縣林權爭議調處工作;負責退耕還林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 、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九)負責全縣林業防、撲火工作;負責管理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依法查處破壞森林、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重大案件;組織開展全縣林業行政執法工作。
(十)制定林業、園林綠化苗木及花卉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參與林業和園林綠化專項建設資金的監督管理。
(十一)組織重點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制定林業和園林綠化技術規程、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林業和園林綠化系統專業技術培訓工作;推進行業信息化管理。
(十二)承擔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林業園林局設6個內設科室:
(一)辦公室 設主任1名。負責對全局政務、業務等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督促檢查;負責政策調研、文秘、檔案、信息、目標管理、計畫生育、信訪、編制、人事、後勤保障等工作;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全局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廉潔自律以及幹部隊伍作風建設情況;負責重點項目和目標工作專項督查;負責綠化工程招投標等方面的行政監督。
(二)財務科 設科長1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制訂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和執行全局行政、事業經費預算、財務收支計畫及決算;編制林業、園林綠化專項資金的預算及決算並監督執行;參與編制全縣林業、園林綠化發展和保護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財務管理和統計工作;審核林業、園林綠化建設項目及財務預決算;對全局國有資產、林業、園林綠化建設項目資金和其他有償資金進行監督管理。
(三)園林綠化規劃科 設科長1名。組織編制全縣林地、綠地系統規劃,擬訂全縣林業和園林中長期規劃和發展計畫;會同相關部門依法劃定“綠線”並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林地、綠地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規劃、設計方案的審查;會同有關部門審定公園規劃及其調整方案;組織實施林業、園林綠化標準化管理;組織開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合作;指導林業、園林綠化技術市場和科技機構建設和管理。
(四)造林和產業發展科 設科長1名。制訂全縣造林及林業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編制全縣林業生態建設項目和大型花卉苗木項目;指導全縣林業產業結構調整;負責全縣造林、育林、林木種苗、花卉盆景、林果生產管理;負責制定全縣林業和園林綠化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重點科技項目研究、攻關和成果推廣轉化;負責林業、園林綠化科技成果驗收鑑定、成果申報、專利申請的管理;負責全縣國家天然林保護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森林資源管理科 設科長1名。貫徹執行國土綠化的法律法規;負責對林業、園林綠化有關決策的調查研究,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指導全縣林業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全縣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和動態觀測,監督執行限額採伐制度和木材憑證採伐、運輸、銷售等林政管理工作;負責林木、林地的權屬管理、負責林地徵用、占用的審批;負責全縣林業野生動物、野生植物的保護管理。
(六)行政許可科 設科長1名。承辦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林業園林局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現有人員實行實名制管理。
縣林業園林局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統一按(郫委發〔2010〕21號)檔案的相關規定聘用和管理。
其它事項
(一)涉及農業、林業、水務方面共同管理的事項由縣委農工辦牽頭負責。
(二)郫縣森林公安局,為縣林業園林局下設股級行政機構,配備林業公安專項編制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三)郫縣林業執法大隊,為縣林業園林局下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行政執法機構,配備行政執法類事業編制8名,其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1名。
(四)縣林業園林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