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華[信陽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邵華[信陽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邵 華,女,回族,1973年07月出生,中共黨員,南陽市鎮平縣人,研究生學歷,1995年6月入黨,1995年9月參加工作。 現任河南省信陽市副市長。

人物履歷

1993.09-1995.07 鄭州教育學院中文系漢語言文學教育專業學習,大專學歷

1995.09-1997.11 河南省民族中等專業學校教師

1997.11-2002.05 河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民族一處工作(1996.08-1998.12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2.05-2003.06 河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民族一處主任科員(2001.04-2003.04南樂縣楊村鄉李楊村、寺莊鄉東寺莊村駐村)

2003.06-2009.05 河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助理調研員(其間:2003.06-2004.12掛職任南樂縣副縣長,2004.12-2007.02掛職任南樂縣委副書記;2004.09-2007.06河南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法律專業學習)

2009.05-2010.04 河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調研員(2007.02-2010.04掛職任濮陽縣委副書記)

2010.04-2010.08 河南省濮陽市婦女聯合會黨組成員、副主席(正縣級,主持工作)

2010.08-2011.12 河南省濮陽市婦女聯合會黨組書記、主席

2011.12-2016.03 河南省南樂縣委副書記、縣長(其間:2014.10-2015.01上海市普陀區真如鎮掛職)

2016.03--2017.05 河南省濮陽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

2017.06-- 河南省信陽市副市長

任免信息

2016年3月,擬任開發區黨工委書記職務。

人物事件

2017年11月,濮陽市馬頰河、金堤河治污工作不力問題。2014年以來,濮陽市馬頰河水質持續惡化,從IV類惡化為劣V類,金堤河長期為劣V類。台前縣、清豐縣、南樂縣政府對治污工作重視不夠,措施不力,治污項目未按時完成,造成水質惡化。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信陽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邵華(南樂縣委原副書記、縣政府原縣長)行政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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