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東縣教育局

邵東縣教育局

根據《中共邵東縣委邵東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邵發[2010]4號)精神,設立邵東縣教育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952年2月,邵東縣人民委員會設文教科,1981年更名為邵東縣教育局,1986年更名為邵東縣教育委員會,2002年縣人民政府進行機構調整重新更名為邵東縣教育局;全局現設辦公室、政工股、基教股、職成股、計財股、督導室、保衛股、基建辦、審計股、監察室、招考辦、就業辦、檔案室、教科所、勤管站、儀電站、教育工會、信息中心、計生辦、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等20個股室,在職幹部職工105人。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各級各類學校的設定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和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檔案,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地方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制定教學指導檔案和教學評估標準,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校本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

(五)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訂全縣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政策;負責統計和監測全縣教育經費的投入及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港、澳、台以及國外政府和組織對我縣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指導社會各界人士對教育的捐資助學;指導、管理全縣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六)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以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黨建、宣傳、統戰和群團工作,指導和協調教育系統的穩定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七)依據《教師法》規定,在職責範圍內,主管全縣教師工作;貫徹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縣內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負責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八)組織、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

(九)統籌管理全縣語言文字工作,制定全縣語言文字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廣國語和規範字及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十)協助縣委組織部考察、管理直屬科級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負責下屬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察、管理、任免,指導縣直學校幹部思想教育及有關培訓工作。

(十一)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縣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1名(含離退休管理服務行政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主任督學1名,副主任督學1名;股長(主任)職數8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副股長(副主任)職數在行政編制內視在崗人數設定(同一股室最多設1名副股長)。

核定機關後勤服務人員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縣教育局設8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研究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起草地方性教育規章和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協調和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依法行政的有關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圖書館室建設、教育書刊發行以及承辦縣本級教育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關資產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政務公開、新聞宣傳、來信來訪、督查督辦機要保密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治安保衛等工作。

政工股

(加掛邵東縣教育基金會辦公室牌子)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有關工作;參與擬訂各級各類學校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和收入分配的有關政策;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承辦教育系統表彰獎勵工作;協調指導教育基金會秘書處的工作;協調指導直屬單位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協助局黨委管理和指導局機關及直屬教育單位黨的建設、宣傳和統戰工作;協助局黨委考察、管理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協助局黨委搞好局機關職能股室和二級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核、管理、任免、思想教育工作。規劃、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按有關規定組織和指導教師資格制度、教師職務制度的實施;負責各級各類學校學科帶頭人和青年骨幹教師培養工作;負責特級教師和特聘教授工作;負責中國小教師培養的統籌規劃和專項培養計畫的組織實施,負責教育系統教師、中國小校長、幼稚園園長和其他管理人員業務培訓工作;指導教師進修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負責全縣語言文字和推廣國語工作。

基礎教育股

(加掛邵東縣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牌子)

承擔義務教育、普通高中、學前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學校共青團的巨觀管理工作;擬訂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的基本政策及基本教育教學檔案與評估標準,組織指導基礎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基礎教育辦學標準;指導中國小布局調整;指導中國小德育、校外教育工作;負責省(市)級示範性高中、特色實驗高中、示範性幼稚園建設和報批工作;組織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組織中國小地方教材和受委託的國家教材的審定,歸口管理中國小教材(含音像教材)及配套用書;歸口管理中國小競賽活動。

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擬訂相關政策和教育教學指導性檔案;指導相關專業的教學資源建設,指導、協調學校及學生參加體育和藝術等活動,監管學校的食品安全。

擬訂全縣民辦教育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綜合指導全縣民辦教育改革和發展;按有關規定組織對民辦學校綜合性檢查評估;協調處理民辦教育改革和發展過程中共同性矛盾和問題。

成人職業教育

承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工作,協調指導終身教育工作;擬訂中等職業學校指導檔案及評估標準,指導教學改革;負責中等職業學校的專業設定、調整、教材建設、學歷、學籍等管理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的德育工作;協調、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計畫財務股

負責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中國小校經費體制改革;參與擬訂全縣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法規;統計並監督全縣教育經費投入、執行情況和教師工資發放情況;承擔縣本級教育部門財務管理工作,編制縣本級教育部門預決算;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國家下撥的和縣本級教育專項經費、各種外資和國內捐贈款;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各級各類學校收費標準,規範收費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各級各類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政策,承擔縣本級教育部門各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縣本級教育部門各單位政府採購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後勤管理工作;承擔有關財經檢查協調工作。

審計股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審計工作的開展,履行內部審計監督職責,組織對縣教育單位經常性的經濟活動和重大的經費管理事項開展審計調查;負責對全縣教育單位各類教育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內部審計;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受委託對局負責任免的所屬單位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受委託協助查處教育系統內部有關單位或人員違反財經紀律、法規的行為和案件。

所獲榮譽

1980年,被評為全國掃除少、瑤、壯年文盲、半文盲先進縣;1995年,被評定為全國“教育執法與監督試點縣”,成為全國教育執法的一面旗幟;1998年和2000年,兩度被評為全國基礎教育工作先進縣;2004年被評為全省“普九”年檢先進縣、支持民辦教育“雙十佳縣”;2004年和2005年連續兩年被縣委、縣政府授予文明目標管理三等獎,並於2005年被評為邵陽市雙文明單位;2007年代表省、市接受“兩基”國檢順利通過並被授予全省“兩基”迎國檢特殊貢獻獎;高考質量、綜合質量評價連續十一年位居全市之首;2010年,縣人民政府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建設教育強縣先進集體”。

地理地址

湖南省邵陽市邵東縣兩市鎮荷花路16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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