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科學技術局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及徐州市關於科技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推動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全市科技創新能力。2、組織編制全市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科技政策措施,營造有利於全市科技進步的社會環境。3、組織實施全市國家、省、徐州市級各類科技計畫項目的申報與管理工作。具體包括: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工農業科技支撐計畫、高新技術產業化、科技基礎設施、社會發展事業、軟科學研究、重點新產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資金、重點專利申請資助、國際合作等;指導星火產業帶、科技示範園區建設與開發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項目的認定和申報工作。4、負責全市計畫項目的綜合管理;會同財政部門共同管理科技發展資金、管理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等。 5、負責牽頭全市科學普及工作,並負責相應的計畫制定、工作部署、督促檢查和政策引導工作。6、參與並負責全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工作。 7、參與研究市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建議。8、管理科技外事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國際合作、交流。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創新工作。9、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實驗動物等工作; 10、管理全市的專利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組織產權聯合執法,依法處理專利及智慧財產權糾紛和查處假冒行為;規範專利技術交易,管理專利許可契約的認定、登記工作;組織推薦重大專利技術項目的實施,促進專利成果轉化;負責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11、負責全市科技統計工作,負責科技信息、科技諮詢等科技服務業管理工作;負責管理指導全市民營科技工作。12、指導、協調鎮及行業主管部門科技管理部門的科技管理工作;指導市生產力促進中心工作。 13、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機關政務工作協調;負責有關重要檔案起草、重大問題調研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文書檔案管理、信訪機要、保密等政務工作和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接待及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規章制度的制訂和實施工作;負責科技宣傳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教育;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職稱工作;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2、綜合計畫科組織擬訂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專項科技規劃與計畫的編制;研究擬訂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負責擬訂科技經費財務管理的制度,會同有關科室開闢科技經費渠道,籌措科技資金;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管理全市科技“三項費用”和各項科技發展基金、科技專利經費等有關經費有預、決算,並對經費的使用與管理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編制科技三項費用項目的計畫及相關經費安排;負責科技統計和分析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實施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編制社會發展科技規劃,組織實施社會發展科技計畫和套用基礎等基礎研究計畫;研究提出高新技術發展及其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國家重點新產品、省工業科技支撐計畫、火炬計畫以及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工業)計畫;承擔高新技術企業的業務指導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的組報工作;組織實施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的重大示範工程;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促進農村科技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國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農業科技支撐計畫、蘇北科技發展計畫、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農業)計畫;規劃建設蘇北星火產業開發帶邳州星火技術密集區(銀杏產業),指導農業科技綜合試驗示範基地、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建設,指導農村科技先導型區域性支柱產業的培育工作,負責科技扶貧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動農村科技進步。3、科技管理科組織擬訂科技政策、法規、規章;組織研究科技體制改革的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省、徐州市民營科技企業資格認定和指導民營科技工作;研究提出加強科技諮詢工作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協調科普工作,並承擔市科普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負責局依法行政有關工作;負責國家、省、市的科技進步考核工作及全市綜合目標考核工作;承擔市“科教興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市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機構的統計工作,審查獨立自然科學研究機構和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資質;指導局直屬科技單位的業務工作,負責指導市生產力促進中心有關工作;研究擬訂發展技術市場的政策規章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實施重大的科技洽談和技術交易活動;負責技術貿易機構的審核和技術契約認定登記工作;負責科技信息、科技培訓工作;負責科技基礎設施和科技服務業計畫的組報與管理工作;負責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研究提出國際科技合作的政策措施、規章制度;組織實施政府間及有關國際組織間的國際科技合作計畫、協定;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國際科技合作計畫,審核與直轄市民間重要科技合作交流項目;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引進和消化、吸收、創新工作;負責對外科技宣傳工作和節能減排計畫;指導鎮科技工作,負責科技助理的聯繫與業務具體工作;負責全市科技工作先進集體和個人的評選和表彰工作。4、智慧財產權科貫徹實施國家有關專利及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法規;草擬全市專利及及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組織擬定、實施全市專利及智慧財產權工作規劃;貫徹國家智慧財產權涉外方針、政策,研究國(境)外智慧財產權發展動向;統籌協調全市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負責專利及產權的對外聯絡、合作交流。負責全市專利執法工作,依法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假冒專利行為;協調有關部門組織智慧財產權聯合執法;負責專利代理機構審查和專利代理人的業務培訓、考核等工作;組織研究全市有關智慧財產權方面的重大問題;負責組織申報管理江蘇省重大科技成果專項資金計畫項目;組織推薦重大專利技術實施計畫計畫項目與管理工作;規範和管理專利技術交易;管理專利許可契約的認定、登記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負責專利及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組報各級各類科技成果,研究提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有關政策,擬訂科技成果登記、評價、鑑定、獎勵、保密、推廣、技術出口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科技進步獎勵工作;組織實施科技人才支撐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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