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邯鄲市科技和防震減災的方針、政策、法規、規劃,組織制定全市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巨觀戰略,制定全市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二)負責統籌協調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三)組織擬訂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會同市財政等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最佳化全市科技資源的配置。組織對專項資金、科研項目資金等科技經費的分析論證;對科技經費、市級科學事業費,提出資金安排計畫建議,按有關程式審核報批後組織實施,並負責監督管理。
(四)組織制定加強科技開發與推廣、科技成果商品化和產業化、高新技術發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市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畫、科技攻關計畫、科技創新工程、農村及社會發展科技計畫。負責高新技術研發及產業化工作,強化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全市各類科技示範園區(基地)建設。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有關科技人員的政策,協助市職稱主管部門組織全市民營科技機構科技人員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的申報工作。
(七)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管理、科技獎勵、科技合作與交流、科技保密工作,促進科技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全市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
(八)擬訂全市科技體制改革政策措施;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科技創新機制;推進全市科技體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