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12月入伍,197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班長、文書、分隊長、幹事等職。1981年1月從部隊轉業到地方工作,先後擔任王莊公社團委書記、共青團利津縣委書記。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在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學習,任班長。畢業後歷任利津縣鹽窩鎮黨委書記、縣紀委副書記、縣司法局局長、店子鄉黨委書記等職。1995年3月調利津縣法院任代理院長職務,1996年2月在利津縣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當選為法院院長。 邢建華自任職以來,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尋意見,結合當前形勢及法院現狀,確立了“抓好隊伍打基礎,抓好審判促中心,抓好管理樹形象,抓好基建作保障”的總體思路,以身作則,帶領全院幹警走上了艱苦奮鬥、拼搏進取、爭創一流業績的艱難創業之路。1997年,利津法院審結各類案件達2191件,標的額逾4800萬元,案件數量和質量均創本院最高水平,成為全市抗訴率最低、抗訴改判和發回重審案件最少的基層法院。 邢建華深諳帶好一支公正廉潔隊伍的重要性。為此,他時時處處嚴以律己,率先垂範,以一身正氣影響帶動全院幹警。對廉政建設,長抓不懈,逢會必講,警鐘長鳴,並充分運用正反典型,教育幹警自覺守法,廉潔執法。同時,努力加強監督管理,健全約束激勵機制,提高幹警政治業務素質,使“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為官、認認真真做事”成為大家的自覺行動。 為徹底改變多年來利津法院基礎建設、物質裝備落後的局面,邢建華不推不靠,帶領全院幹警迎難而上,苦幹實幹,並以良好的執法形象和優質服務贏得社會各界的支持與幫助,至1997年底,投資550餘萬元,總面積達5100平方米的辦公樓、宿舍樓及配套設施相繼竣工。利津法院遷於新址。同時,法庭建設也取得了顯著成績,裝備了陳莊標準化中心法庭,改善了全院的交通、通訊設施,法院的執法條件和水平大為提高。 邢建華與全院幹警甘苦與共,勵精圖治,開創了利津法院各項工作的新局面,樹立了法院的嶄新形象,得到了各級領導和人民民眾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讚揚。1997年,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特為利津縣法院記集體三等功,為邢建華記個人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