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研究制定全市鹽業事業發展戰略,編制本地區鹽業發展規劃。
(三)負責全市鹽業計畫綜合管理。
(四)履行鹽業行政執法權,查處全市鹽業違法案件,打擊鹽業違法犯罪行為,整頓和規範鹽業市場,辦理行政複議。
(五)負責對全市碘鹽定點生產廠生產許可證審核、報批與管理;對鹽業專營批發企業批發許可證的管理;對碘鹽零售許可證的發放與管理;對承運鹽產品準運許可證的管理。
(六)對全市鹽行業的產品質實施監督,實施全民食用碘鹽工程,確保碘鹽合格率與市場占有率,做好消除碘缺乏病工作。
(七)負責全市鹽政執法隊伍建設,組織人員培訓工作。
(八)完成省鹽務管理局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鹽政科、鹽政稽查隊:負責管理本轄區內鹽業市場的檢查工作及鹽政執法工作。
綜合辦公室:負責日常鹽政事務工作及有關資料管理保存工作。
領導班子
寧合慶:山西省鹽務管理局運城分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