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建設局

主要職責

連江縣建設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實施國家、省和市的有關城市建設、工程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建材業、房地產業、市政公用事業等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並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
(二)研究制定全縣城鄉建設工作的發展戰略和目標,編制全縣城鄉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行業發展相關的產業政策、措施、規定,領導和管理局屬企事業單位,組織對建設行業體制改革。
(三)負責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城鄉總體規劃的編制、實施與管理,組織編制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各類開發區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負責城鄉基礎設施專業規劃編制有具體組織和調協工作。
(四)負責全縣城鄉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城鄉市政設施(道路、排水、污水處理)建設和管理、指導公用事業(供水、供氣燃氣、公共客運交通),園林綠化、風景名勝區建設與管理,城鄉市容村貌、環境衛生、城建監察管理、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負責編制、監督實施城鄉建設投資規劃,城鄉建設事業維護費等專項經費的使用;指導城市管線工程建設、規劃區內地下水的開發利用。
(五)負責管理和規範全縣建築市場、勘察設計市場、建材市場、建設項目的報建和建審工作;指導與監督設計、工程項目施工的招投標工作;管理建設工程監理、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質量監督、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或參與重大工程質量事故和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管理;負責企業技術進步、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負責全縣建設工程造價的監督管理、制定建設工程計價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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