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通遼市關於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通遼市城鄉規劃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和技術規定,並貫徹實施。
(二)負責開展通遼市城市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詳細規劃、專項規劃的編制、修訂、評審、報批、備案和評估,指導協調旗縣市區規劃工作。
(三)負責全市規劃編制設計單位資質管理和規劃編制設計行業管理。
(四)負責規劃區內各項建設項目選址、建設用地、建設工程、市政工程、鄉村建設規劃審批管理,核發建設項目“一書三證”;組織各項建設工程規劃放線、驗線和規劃竣工核實。
(五)負責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市政公用設施、城市雕塑規劃許可審批。
(六)負責規劃區內臨時建設工程、臨時市政工程、臨時用地規劃許可審批管理。
(七)負責建築立面裝修規劃許可審批管理。
(八)負責市域歷史文化遺產、風景名勝區保護規劃管理。
(九)負責城鄉規劃審批許可後至工程竣工規劃核實階段的規劃監察管理。
(十)負責城鄉規劃技術管理、規劃測繪、城市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地下綜合管線規劃管理。
(十二)負責市城鄉規劃設計研究機構的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城鄉規劃檔案管理、城鄉規劃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指導工作。
(十四)負責市規劃委員會辦公室、市規劃專家諮詢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及上級規劃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通遼市規劃局設立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審批辦)
負責黨務、政務、事務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文電、會務、文秘、機要、保密、印鑑管理;負責安全保衛、環境衛生、後勤保障、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實績考核、工青婦、離退休人員、財務核算和固定資產管理;負責城鄉規劃檔案核驗、歸集、保存、利用;會同相關科室做好重大規劃設計方案提交市規劃委員會審查工作;負責駐市政務服務中心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規劃視窗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建設項目報建受理、辦理,規劃許可證發放;負責辦事流程、辦事須知及政務公開事項的解釋工作。
(二)綜合規劃科
組織協調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各類專項規劃編制、修訂、評審、報批、備案、評估;負責旗縣市建設項目選址審查、審批;負責市專家諮詢委員會專家庫管理;負責全市規劃設計單位資質評定、上報資料審核,開展城鄉規劃對外合作交流,組織規劃設計成果招標、優秀規劃設計成果評獎;負責市規劃委員會、市專家諮詢委員會、局業務會議紀要;負責協調規劃專家諮詢、技術論證工作。
(三)建設用地規劃科
負責規劃區內建設項目選址審查、審批,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負責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用地規劃審查、審批許可,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負責臨時建設用地規劃審查、審批,核發《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根據土地劃撥、出讓用地性質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條件;參與制定土地利用規劃和年度建設用地計畫。
(四)建設工程規劃科
負責提出建築工程規劃設計條件;審查規劃區內新建、擴建、改建建築工程、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程、城市雕塑的設計方案、修建性詳細規劃,下達《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通知單》、《建設工程規劃驗線通知單》;負責建設工程規劃審查、審批,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臨時建築工程規劃審查、審批,核發《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組織建設項目現場踏勘、工程放線、驗線,核發《建設項目定位放線通知單》;參與建設項目工程規劃覆核、竣工核實;負責城市各類建築立面裝修審批管理,承擔相應規劃方案審查、現場踏勘和許可審批,核發《建設工程立面裝修規劃許可證》。
(五)市政設施規劃科
負責規劃區內市政公用設施、道路交通、人防、河湖水系、園林綠化、城市地下管網、居住小區綜合管線工程規劃審查、審批,核發市政建設工程《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臨時市政設施規劃審查、審批,核發《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建設項目踏勘、驗線,核發《建設項目定位放線通知單》,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市政建設工程竣工核實;負責城鄉規劃測繪項目、成果的質量管理和測量標誌管理;負責城市地理信息系統、基礎平台和套用平台的建設的管理;負責地下管網探測成果適時更新、套用,及地下管網資料庫建設的管理。
(六)村鎮規劃科
負責規劃區內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村民住宅建設規劃審批管理,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負責規劃區居民建房規劃審批管理,核發《私房修建規劃許可證》;負責私人庭院臨時建築規劃審批,核發《私人庭院臨時建設規劃許可證》;負責全市建制鎮、蘇木、村莊建設規劃編製成果審查、審核;指導協調主城區、旗縣市區城中村、城邊村改造規劃、棚戶區改造規劃。
(七)監察室(法制科)
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內各項黨紀法規;負責監督檢查系統內黨風廉政建設和思想作風建設;負責系統重大事項的監督檢查工作,預防和懲治腐敗現象的發生;按照管理許可權,監督、糾正、懲戒黨員和職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紀的行為,完成市本級紀檢監察機關及上級紀檢監察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規劃區內各類建設項目規劃的批後監察;負責建設工程竣工核實,協助相關科室開展規劃公示;負責辦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來信來訪、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及相關法律業務;負責城鄉規划行政效能監察,組織開展全市規劃編制、實施、管理工作的監督監察;參與起草關於通遼市城鄉規劃的政府規範性檔案和部門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