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縣林業局

通江縣林業局,是政府主管林業行政的職能部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負責全縣林業生態環境建設管理和林業產業行業管理,行使林業行政執法職能。

機構簡介

通江縣林業局(簡稱縣林業局),是政府主管林業行政的職能部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林業局機關內設5個股室:辦公室、人事教育監察股、計畫財務審計股、綠化造林產業股、資源林政管理股(行政審批股)。

主要職能

林業局是政府主管林業行政的職能部門,負責全縣林業生態環境建設管理和林業產業行業管理,行使林業行政執法職能。主要職能是:
(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林業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的決議、指示;結合縣情,制定相應的實施辦法,完善林業管理制度。
(二)制定全縣林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林業信息的收集整理;指導協調林業生產建設總體布局、林業產業結構調整;深化林業經濟體制改革,加快林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林產品專業市場體系建設。
(三)組織指導全縣植樹造林、國土綠化和各類林業基地、防沙治沙、造林綠化工程項目的建設;對全縣林業企事業單位實行巨觀管理;組織協調外援、外資造林項目和環境建設、水土保持、農田基本建設等方面造林綠化項目的實施;指導監督森林採伐跡地更新。
(四)主管全縣森林資源;監督執行限額採伐制度;監督木材憑證採伐、運輸、銷售等林政管理工作;負責林木、林地權屬管理和國有森林資產管理。
(五)負責全縣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全縣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森林公園的初審與上報。
(六)指導全縣林產工業的發展,負責對木材採伐、運輸、收貯、加工、綜合利用等進行巨觀管理和業務指導;組織編制、初審、上報工業基地建設、多種經營、技術改造、轉產項目並指導實施;監督執行森工行業生產、安全、操作的制度和規程;協調林業下屬企事業單位與有關部門、地方政府之間的關係,處理出現的重大問題。
(七)負責規劃和指導林業綜合開發,經濟林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水土保持,農村能源發展,農業綜合開發、中低產田土改造、扶貧等組織指導工作。
(八)負責全縣林業行政執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的領導;負責組織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及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重、特大案件;指導、檢查、監督、協調全縣森林防火、森林病蟲鼠害防治、森林植物檢疫工作,保護森林資源,維護森林治安
(九)編制全縣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林業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組織實施全縣林業教育和專業人才培訓;負責局所屬企、事業單位勞動工資工作及專業技術職務的申報、考評、科技人員的管理;負責職工離退休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全縣林業宣傳動員,林業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
(十)指導監督林業系統財務工作;執行林業基金制度;負責林業專項資金的徵收、管理、使用、審計;配合有關部門研究調整林業產品價格、稅收、信貸、非商品性收費管理等林業經濟調整政策。
(十一)承擔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天然林資源保護和退耕還林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的主要職能:協助局領導協調、處理日常事務;制定並組織執行各項工作制度和工作計畫,檢查執行情況;負責文秘、檔案、信息、目標考核、信訪、保密、接待、房管、行政後勤等工作;組織調查研究,為領導者決策提供依據,發揮參謀助手作用;承辦公文,起草各種檔案,做好上傳下達;負責林業宣傳工作;參與林業行政訴訟;協助、聯絡、辦理縣人大議案、縣政協提案及領導交辦事項。
(二)人事教育監察股的主要職能:負責全局黨務工作和職工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基層單位領導班子的配備、管理與考核;負責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養老醫療保險、勞動就業、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職改、職工考核等業務工作;組織林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制定人才培養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及下屬企事業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計畫財務審計股的主要職能:負責制定全縣林業發展和生態環境建設中長期規劃、計畫;編制林業事業單位資金預算方案及財務收支計畫,如實反映林業生產經營財務情況;負責下屬單位財會業務的培訓、指導和業務技能的考核;監督檢查物價、計畫執行情況;管理林業專項資金和機關財務;負責林業周轉金、林業貸款的申報、分配、回收及使用效益的考核;管理全縣林業國有資產;負責各項財務報表、統計報表的編制;負責全縣林業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四)綠化造林產業股的主要職能:貫徹執行國土綠化、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及生態環境建設等方面的有關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植樹造林、育苗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指導、督促全縣造林綠化工作;指導、檢查、分解、落實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飛播林、長防林、速豐林等工程項目;負責全縣義務植樹、國土綠化的宣傳發動工作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國有林場(苗圃)的建設和管理;引導林業企業改革、林業結構調整、林產品市場建設和運行;分解下達指令性任務,督促檢查任務實施、完成情況;編制林業項目材料;組織林業科技成果的鑑定、推廣、交流、上報;指導職工發展自營經濟,負責全局安全生產。
(五)資源林政管理股(行政審批股)的主要職能:組織指導全縣森林資源(含林地)清查、調查、規劃、設計和消長動態監測;指導監督森林資源的管理使用和林政執法工作;監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的檢查驗收工作;監督森林經營方案的實施;負責林地、林權管理工作;監督執行年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採伐、採集許可證、木材經營許可證、木材及林副產品運輸證、野生動物捕獵、馴養、繁殖許可證的審核發放;監督管理全縣木材運輸檢查工作;管理伐區劃拔和新成林的驗收;負責全縣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負責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管理;指導全縣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指導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重、特大案件;組織森林資源的審計及編制資源年報。

事業單位

下屬事業單位設定及主要職能
林業局下屬事業單位有:綠化委員會辦公室、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退耕還林管理辦公室、通江縣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通江縣林業局森林公安分局)、諾水河林區派出所、林業調查隊、縣林業站、林木種苗管理站、木材檢查站、林政稽查隊、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林業科學技術研究所、蘭花產業辦公室、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中心、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站、諾江苗圃。
(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主要職能:負責組織好省、市政府對國土綠化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貫徹、宣傳;負責全縣造林綠化的規劃,並督促落實義務植樹活動;協調好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的綠化工作,並對綠化工作進行檢查、評比,對綠化工作成績顯著的給予獎勵;負責全縣綠化費征繳工作;承擔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護林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能: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森林防火的批示和決定;檢查、指導各鄉(鎮)森林防火工作;擬草全縣防火撲火預案及措施;制定“四網兩化”方案;負責森林火災的抽查、統計、報表;組織、宣傳、教育、技術培訓等工作;協助領導協調縣與縣、鄉(鎮)之間聯防護林的有關事宜;承辦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
(三)退耕還林管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能:宣傳貫徹黨和國家對林業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工作;負責退耕還林檔案、檔案管理工作;負責退耕還林信訪案件查處工作;負責退耕還林規劃設計的管理、整地造林、檢查驗收、種苗管理、政策兌現和林權證發放的監督工作。
(四)通江縣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通江縣林業局森林公安分局、諾水河林區派出所)的主要職能:負責轄區內各類森林刑事、治安、林政、野生動植物、森林火警、火災案件的查破工作;負責轄區內的護林防火以及國有林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和禁毒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協調處理各類林權糾紛;負責調處轄區內的各類涉林信訪案件;負責調處轄區內國有林場的民用槍枝、爆炸物品、劇毒物品及暫住人口、流動人口的管理工作;廣泛收集林區治安情報信息,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各種突發事件,全力維護林區政治社會治安秩序穩定。
(五)林業調查隊的主要職能:負責營林工程的作業設計和檢查驗收、項目論證、木材採伐設計及林區道路設計。
(六)縣林業站(林木種苗管理站)的主要職能:負責全縣各鄉鎮林業技術指導及生產進度收集;負責全縣林木種苗的質量檢驗工作;負責全縣各項林業工程建設種苗的調運工作;負責為全縣育苗及工程用種提供充足的合格種子。
(七)木材檢查站的主要職能:宣傳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四川省木材運輸管理條例》、《野生動植物保護條例》,負責檢查木材、竹材、林副產品、林化產品、林木種子、種苗和繁殖材料的運輸證、檢疫證,查辦流通領域的林政案件。
(八)林政稽查隊的主要職能:監督天然林保護工程和退耕還林工程的實施,監督木材的採伐、運輸、經營、加工、征占用林地情況,監督調查陸地野生動物情況,受理林業行政案件的舉報並依法調查,實施行政處罰。
(九)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的主要職能: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病蟲防治條例》、《植物檢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負責森林病蟲鼠害防治管理、預測預報、檢疫與執法、防治與培訓;負責檢疫技術開發、推廣及防治工作。
(十)林業科學技術研究所的主要職能:負責調查全縣林種、樹種結構,組織對林業工程、生態經濟林建設和乾果產業發展項目的科技攻關;蒐集林業科技情報信息,對林業生產資料、市場及環境保護監測和管理;負責林木良種選育、野生動植物優良品種繁殖繁育、林業生態和產業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負責科技成果轉化引進及花卉、園林綠化苗木培育、種苗檢測、鑑定、技術諮詢、培訓、指導等相關服務。
(十一)蘭花產業辦公室的主要職能: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蘭花產業發展規劃;組織開展蘭花學術交流活動,推動蘭花學術研究,普及提高全縣蘭花發展的科技含量;普查統計全縣蘭花資源年度發展現狀,收集全縣蘭花優良品種,整理編印有關蘭花資料;積極向社會提供蘭花科技信息和相關技術服務;宣傳貫徹有關保護蘭花資源的法律、法規及條例,協助執法部門加強全縣蘭花資源保護
(十二)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中心的主要職能: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天然林保護工程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制定全縣天然林保護工程的規程、標準、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編制天然林保護工程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全縣天然林保護工程檢查驗收辦法,組織工程檢查驗收工作;負責全縣天然林保護工程的技術指導、推廣、人員培訓、社會宣傳和天保效益監測工作;組織工程調查研究,負責工程信息、統計工作。
(十三)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站的主要職能:宣傳並實施野生動植物保護法律、法規;負責本縣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建立本縣野生動植物資源檔案;協助縣級人民政府制定限期性禁止獵捕區;制定和組織實施國家和省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責任制的具體辦法;審批因特殊需要使用獵套、鳥網、陷阱捕捉野生動物的申請;審核並轉報國家和省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的獵捕、馴養繁殖和經濟利用申請;指定收購馴養繁殖野生動物或其產品的單位;實施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髮展規劃;查處野生動植物違法案件。
(十四)諾江苗圃的主要職能:參與組織制定並實施全縣林業種苗生產計畫和苗圃建設發展規劃;引進、推廣、套用林業種苗新技術、新品種,並進行種植、示範;負責為全縣造林綠化、生態環境建設提供優質、合格苗木;負責對各育苗戶進行育苗技術指導、培訓,提供市場供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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